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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饑荒年,我可以每天穿回現代-第54章 野豬換糧食?(第2頁),靜默文學

第54章 野豬換糧食?(第2頁)

 而張平開始捕殺野豬前,上輩子村子周邊的野豬,已經氾濫到一公里五六隻甚至七八隻。 

 而張平加入這項運動後,僅僅過了兩三年,當地的野豬就成了稀罕物,甚至連鎮上都專門有人來勸他,不要再殺了,小心把周邊野豬都殺光。 

 野豬這東西,在林子裡基本上沒有任何天敵。 

 它們成群結隊的出動,老虎獅子能打過,但不願意碰它們。 

 其他的東西,就算是野狼也基本咬不破它們的皮,毒蛇之類更是連皮肉都撕不開,更別說灌毒。 

 野豬這玩意,除了腦子不好,基本上就是個完美的動物物種! 

 皮糙肉厚還生得多! 

 “一斤豬肉一塊五,野豬肉更值錢,而且還是過年,起碼能賣到兩塊錢一斤。” 

 宋老九不會殺野豬,但是卻會算賬。 

 “一隻野豬,就算小一點的也能賣五百塊錢呢。” 

 宋老九說到這裡,看向廖柏明。 

 廖柏明連連點頭。 

 “張平,只要你能弄來野豬,我就能把肉都換成糧食,到時候你想幹什麼我都答應。” 

 “口說無憑,你現在寫個自己扣個戳,等我殺完野豬,我要你給我媳婦寫推薦信,讓她在二道坡小學當老師!” 

 張平開出了自己的條件。 

 聽聞此言,廖柏明頓時好笑,他還以為是什麼條件,感情就是這點事,立刻寫了個推薦信。 

 除了推薦信外,他還另外寫了個保證書。 

 “張平,只要你能抓來野豬,除了你媳婦的推薦信,二道坡小學這幾年來欠的一千多斤糧食,外加你們五大隊該發的補助,我都給你們補齊。” 

 “還有,我還可以擅自做主,多殺一頭野豬,我給你們五大隊單獨留下三十斤豬肉,給你們燉豬肉燉粉條子,讓你們過個肥年,這夠意思了吧?” 

 六十年代講究計劃經濟,張平就算殺了野豬,也不是這些肉的主人,但廖柏明管著農協會,卻有權利分豬肉。 

 他開出來的這些條件,絕對夠豪爽。 

 在宋老九的見證之下,張平鄭重的收好推薦信,隨後轉身向外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