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紅手(第3頁)
說起吃人的豹子,李豆花已經聽說了,有人來找過他一起進山,被他以年紀大了跑不動為由拒絕了。
他的想法和宋陽差不多,都覺得這隻被追得走投無路的吃人豹很容易傷人,而且很多人都在打它的主意,最好別去摻和。
“大家都老老實實在家待著,豹子雖然值錢,但在這種情況下,別想著去和別人爭。豹子太兇,子彈可不長眼。想賺錢,也不一定非得靠這隻豹子。如果真想打,得等人和豹子都冷靜下來才行。”
這是李豆花給的建議。
父子倆見李豆花這麼沉著,就放心了,回家去了。
簡單吃過午飯,宋陽暫時沒事,乾脆上樓補覺。
就這樣過了一天,第二天早上,甄凌峰又帶著四個人來找宋陽,打算今天繼續進山找那隻豹子,宋陽拒絕了他們。
到了晚上,王嶽過來串門,順便給宋陽帶來兩本畜牧局發到畜牧場的指導書,一本是關於山村養豬管理的,另一本是講養羊的。
王嶽還跟宋陽說了一些從山裡聽到的事。
有人去找豹子,結果在土洞裡發現了一隻黑熊,發了一筆意外之財。
還有兩批進山打豹子的人,發現豹子的腳印後,聯合起來一起圍獵。結果,豹子抓傷了一個人,大家爭著打打豹子的時候,不僅沒打到豹子,還有人被火槍誤傷,雙方吵了起來,最後也只能空手而歸。
沒錯,是爭著打!
山裡打獵有規矩,“紅手”在分配獵物時可以多分。
所謂“紅手”,就是打中獵物的槍手。
如果好幾個人同時開槍打中同一只獵物,那就看誰最先打中,誰打得最致命,綜合這些因素來分配。
雖然有“遍山趕獵見者有份”的規矩,意思是不管是誰,只要在現場,都能分點野肉,哪怕只有一點點,大家也沒意見。
但這可不是平均分配。
實際上,進山打獵經常空手而歸,為了鼓勵槍手,槍手可以得到獵物的頭、皮和後腿。
為了防止有人偷懶最後來分一份,獵頭必須點名三次,只有從頭到尾參與打獵的人,才有資格參與分配。
打獵隊伍裡有一套很講究的分配原則。
如果有外人來,也只會象徵性地分給他一點,這是為了不讓別人嫉妒,不讓別人眼紅。
不然,誰都能來平均分,那還打什麼獵,憑什麼自己辛苦打獵,卻讓別人佔大便宜?
但也正是因為這個,扛槍進山的人裡,有些急躁的,為了多分獵物,爭當“紅手”,就會匆忙開槍。越是值錢的獵物,越容易出事。
這就要求打獵的獵人一定要穩重、可靠,看清楚看準再開槍。尤其是用火槍,打出去的是成片分散的鐵砂,要是稍微有點動靜就亂開槍,最容易傷人。
在山裡打獵,因為這種事,打死人、打傷的情況可不少。
人越多,尤其是互相不熟悉的人湊在一起,一次圍獵就越容易亂套,甚至不排除有人趁機放黑槍的可能。
捕獵是小事,傷了人命那可是大事。
這就是宋陽找王嶽、王宏遠和自己父親一起打獵的原因。
兩位長輩相識多年,關係一直很好,他和王嶽又是從小一起長大的好朋友,是最鐵的兄弟。
這是宋陽在石河子村能找到的,最可靠的人選。
至於宋軍,不是他人不好,而是他小毛病多,做事不踏實。作為宋軍的親弟弟,宋陽太瞭解他了,不讓他參與打獵,更多的是想保護他。
當然,宋陽自己也有不足,但好歹重生一次,經歷了那麼多事,現在回到十九歲的身體裡,自然知道要做出改變,不然豈不是白活了這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