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知風 作品
第一千四百二十九章 話不歸(第3頁)
“總而言之,不歸城就是所有人都夢寐以求的地方,凡去了那裡,便不願再回來,一去人不歸,故曰不歸城。”
隨後,胡大又給他說起不歸城的其他事情來,手舞足蹈、滔滔不絕。
見胡大激動不已,葉青不由問道:“胡兄知道的這麼
清楚,可是去過不歸城?”
“呃……”正滔滔不絕的胡大忽如被扼住脖子的老鴰,頓時沒了聲音,片刻後,才尷尬道:“嘿,那種地方,豈是我這種窮人能去的?我都是聽別人說的。”
“聽說啊,在不歸城住上一天,最少都要這個數。”
胡大伸出一根手指。
“十顆金珠?”葉青說道,這方地域,同樣以金銀為交易貨幣,不過是將金銀鑄成同等重量的圓珠,稱為金珠、銀珠。
而一顆金珠,相當於一百顆銀珠,足夠一戶普通人家半年的吃穿用度,所以十顆金珠,已然不少。
不過卻聽胡大嗤笑一聲,道:“再猜?大膽一些?”
“一百金珠?”
“再猜?”
“一千?”
“是一萬。”
胡大舔了舔嘴唇,亢奮道:“一萬金珠一天!”
葉青亦顯得有些驚訝,究竟是這不歸城真如胡大所說的那樣神奇,還是這裡的人傻錢多?
只聽胡大接著說道:“而且啊,這不歸城,還不是說有錢就能進的,還要講究緣法。”
葉青好奇道:“怎麼說?”
“因為這不歸城建於腹魚肚腹之中,那條腹魚不像浮空島這條腹魚不喜歡挪窩,而是遊弋於大海各處,在一個地方停留的時間永遠不會超過三天。”
胡大說道:“故而啊,這不歸城沒有固定的位置,就算你有錢,找不到不歸城的位置,也是白搭。”
“所以啊,想要進入不歸城,首先是必須得有錢,其次是還得
有機緣,知曉不歸城的位置。兩者齊俱,方有資格踏入那人人夢寐以求的紅塵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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