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喀秋莎:人在城在,城亡人亡
“我趕時間,說正事吧!”
“漩渦之門的規則,你應該瞭解過了,我叫你來,目的只有一個。”
“那就是替我佔領守衛5號漩渦之門,作為交換,5號漩渦之門收取的門票費,你可以拿走50。”
“當然,我這個人不喜歡強迫別人,你也可以選擇拒絕。”
喀秋莎聞言,麻了。
好好好!
原來凌夜之前說的守門,是這個意思是吧!
他把漩渦之門打下來。
自己幫他佔領守衛。
然後自己可以分到50的門票費。
重點就是這個傳送費用。
喀秋莎是聰明人,早在漩渦之門規則剛出的時候,她就大概計算過。
知道佔領一個漩渦之門,可以撬動多麼大的利益。
而這,也是她毅然決然,帶著北熊聯盟深入死亡之海的原因。
只可惜!
北熊聯盟不給力啊!
被凌夜搶了先,把5號漩渦之門佔領。
可話說回來。
凌夜搶先把5號漩渦之門佔領。
但沒有完全佔領。
因為現在,凌夜又把5號漩渦之門,交給了喀秋莎看守。
喀秋莎還能分到其中50的傳送費用。
相當於白撿了一個漩渦之門。
還徹底跟凌夜羈絆到了一起。
念及此,喀秋莎連忙點頭:“我接受,我願意。”
媽耶!
這可是漩渦之門,聚寶盆。
躺著就能收錢的那種。
喀秋莎要是拒絕,那就是腦殼有包。
也別幻想著凌夜沒她喀秋莎就不行。
以凌夜能力,扶持一個比喀秋莎更強的小弟出來,動動腳指頭就能做到。
反之,喀秋莎要遇到凌夜這樣的貴人,一生難得幾回。
所以!
喀秋莎不會拒絕凌夜。
任何一個正常人,都不會拒絕凌夜。
“5號漩渦之門的安全問題,就交給你了。”
“現在我給你移交權限。”
漩渦之門巨城,本就是要靠聯盟,或者大量領主才守的下來。
所以,作為佔領者的凌夜。
可以對漩渦之門巨城的各種權限進行賦予。
既然選擇讓喀秋莎守在這裡。
有些權限,肯定是要移交到她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