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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盧象升力挽狂瀾-第247章 遼東地區起戰事(第2頁),靜默文學
冷千翼 作品

第247章 遼東地區起戰事(第2頁)

 明朝有四大鹽場。長蘆鹽場和蘇北鹽場都位列其中。 

 長蘆鹽場位於北直隸的渤海西岸。年產海鹽三百多萬噸。蘇北鹽場也叫兩淮鹽場,每年的產量也接近三百萬噸。 

 其餘鹽場,要麼距離太遠,要麼產量不高。沒有實力借出食鹽。 

 盧象升命人八百里加急送往京城。 

 對於盧象升的這個請求,朝廷也進行了一番研究。最後的結果,竟然是無法借給兩浙都轉運鹽使司。 

 原因也十分簡單。這幾個地區,也存在積壓鹽引,無法兌現的問題。 

 比如,兩淮都轉運鹽使司無法兌現的鹽引,也在五百萬引以上。 

 盧象升接到朝廷的回覆,也是十分無奈。 

 鹽引超發。並不是大明僅有的超發情況。 

 最有名的,還是寶鈔超發。 

 大明初期,流通貨幣,一個是寶鈔,另一個是銅錢。 

 由於大明沒有建立準備金制度。並且超量發行寶鈔。再加上缺乏回收機制。導致寶鈔迅速貶值。 

 寶鈔的貶值,令民間對其進行了抵制。這就導致寶鈔制度的崩潰。 

 雖然明朝中後期,朝廷對寶鈔進行了多次改良,但是由於信譽丟失,根本就無法恢復到正常水平。 

 隨著白銀的大量湧入。白銀成為主流流通貨幣。 

 在盧象升看來,鹽引超發,要比寶鈔超發,更容易解決。 

 盧象升想到的辦法。已經被否決了一個。 

 剩餘兩個。也都無法起到決定性作用。 

 檢查真偽,也只能否定一小部分。而由自已的公司先行墊付。由於資金有限,只能解決一小部分。 

 明朝早期按照大引計量食鹽。大引為四百斤。弘治年間,改為小引計量。小引為二百斤。 

 一引鹽的初始定價為五兩六錢。改行綱法後,每引價格提高到了六兩整。 

 改行綱法的時間是萬曆四十五年。 

 萬曆四十五年以前的鹽引,按照每引五兩六錢定價。萬曆四十五年之後的鹽引,按照每引六兩定價。 

 盧象升決定,待各地彙總的積壓鹽引登記全部報到浙江巡撫衙門後,再進行以錢兌換。 

 隨著京城的回覆,還有一個消息。 

 滿清的多爾袞調集了軍隊,在遼東地區再起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