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少伯 作品

第122章 擊鼓鳴冤(第2頁)

 

 “這小掌櫃肯定是凶多吉少的了,進去了狗縣令的大牢裡面,他還能有命活著出來嘛。”
 

 “如果真的殺了他,狗官,這輩子我與你誓不兩立。”女扮男裝少女憤怒道。
 

 快速轉身到了馬棚,騎著駿馬就離開了。
 

 “在路上想著,還是需要多打聽一下,看看到底是什麼情況?”
 

 隨即一個人,就往縣衙方向去了。
 

 女扮男裝少女來到縣衙門口,拿起木棒雙槌就不停地大力敲打縣衙登聞鼓。
 

 咚咚咚......
 

 看樣子是有人在擊鼓鳴冤。
 

 一陣響聲響之後,縣衙門口又圍了一大堆的吃瓜群眾。
 

 這個人真的大膽,縣衙這個大鼓多久沒有敲響過了。
 

 “從哪裡來的鄉下野小子,你好大的膽子,竟然敢在這裡撒野,這個鼓豈是你能隨便玩的,趕緊走,不然我們對你就不客氣了。”從縣衙裡面走出來的兩個衙役小廝,出來大聲喝斥道。
 

 “我有冤情要鳴冤,需要開堂鳴屈申訴。”
 

 “你這個鄉下來的野小子,哪來的冤情,就算是有冤情,那也不是什麼大事情,趕緊回家去。”
 

 “我不管,我就是要鳴冤,繼續大力敲打縣衙登聞鼓。”
 

 “聽著震天響的敲鼓聲,腦袋嗡嗡作響,頭就大。”
 

 “停!你給我停下來!”
 

 “鳴冤!可是現在縣令大人與師爺都不在縣衙裡面,現在升不堂。”下面一大堆的吃瓜群眾在看著,兩個衙役小廝掰扯解釋道。
 

 由於昨天一晚上,黃縣令蘇師爺與栗達一眾人,在青樓裡面花天酒地的,喝的是酩酊大醉,玩得很是盡興,現在還摟著歌姬舞女在夢鄉之中,如今兩人還是不省人事,現在能出來升堂,那就能見鬼了。
 

 “讓我不敲打也可以,但是我向你們打聽一個人,昨天被你們抓進來的那個奇源小掌櫃,現在人怎麼樣了呢?”
 

 “來人啊!難道你是他的同夥嗎?”
 

 “我不是他的同夥。”
 

 “那你打聽他幹什麼呢?”
 

 “如果你是他的同夥,我們也把你一起給抓起來!”
 

 “到底怎麼樣了呢?有重賞喲!隨即從身上掏出銀子來,在兩個衙役小廝面前晃

了晃。”
 

 “這可是白花花的銀子,只要你們好好回答,這些銀子就是你們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