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我只要三天時間(第2頁)
程竹道:“這是誣陷!而且是非常愚蠢的誣陷。”
“從郭強進入紀委賓館,到他離開,前後不過一個小時,其中一大半的時間,還有他供述的錄像。”
“試問一句,什麼樣的‘刑訊逼供’時間如此之短?”
“周青書記,您是市紀委的常務副書記,審訊工作是您的看家本領,不會連這粗淺的破綻都看不出來吧?”
周青的臉色瞬間漲紅。
這話讓他怎麼接?
說自己沒有看出破綻來,那就是承認自己的業務水平太差。
說自己看出破綻來,那這份《遺言》就是廢紙一張,不能當做證據來用。
不管是怎麼說,都是在跳坑。
最好的辦法,就是沉默。
周青將《遺言》收了回來,想從遺言中找到一些其他話題。
可結局,令他非常失望。
《遺言》雖然重要,可實際的價值並不大。
更多的是一種形式上的“壓力”。
想要用《遺言》“定罪”,靠的不是《遺言》本身,而是用《遺言》的人。
很明顯,周青沒這個能力。
這時,曹立新和管虎相互看了一眼,曹立新率先開口:“程竹,你在當市長大秘的時候,我們就有過接觸,以前只覺得你的文筆不錯,是個寫文件的好手。今天才發現,你的口才也很很不錯。”
“立新書記,您過獎了!我只是說一些自己的看法而已,真正做決策的還是五位書記。”
曹立新點了點頭,直接問道:“你剛剛說的沒有錯,郭強的死確實有很多的破綻,可據我所知,你是在沒有得到郭強《立案書》的情況下,就將其帶走。你這麼做,是不是太看不起我們的基層民警了?”
這話的意思是:你這活太糙了,明顯看不起我們警隊,今天你若能給我一個合理交代,我就放過你。沒有的話,那就公事公辦吧!
程竹反問一句:“立新書記,您這次是來興師問罪?還是來調查真相的?”
“有區別嗎?”
程竹道:“如果您是來興師問罪,那我接受,在這件事上,我確實有很多違規的地方。您如果要讓我向全體警員道歉,我無話可說,也一定會做。”
“可如果您是來調查真相,那我不能接受,因為害死郭強的人,也是我的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