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8章 獲鹿(第2頁)
除了少量的寶石、一批珍惜小動物皮革外,恐怕這裡最有價值的繳獲就是那些鹿。
鹿群的驚人數量一下子把阿里克整懵了。
多達四十頭馴鹿被殺死,新鮮皮革被剝下來,內臟非常暴力地直接扔到湖中,除了富含營養又鮮美的鹿肝。
湖畔出現一大片篝火,羅斯人非常奢侈地大肆製作烤全鹿。
大家瘋狂地吃肉,連維普斯人都有幸抱著烤得半熟的鹿腿大口啃食,羅斯人還贈與了一些鹽,這鮮美絕倫的口感竟感動哭了多人。
人們沉浸在勝利的喜悅中,出發之際沒有人會料到這次武裝偵查竟有如此大的收穫,更想不到被蘇歐米人吹得強大無比的卡累利阿人竟如此羸弱。
圍著篝火啃食著烤肉,泰拉維斯問及阿里克一個靈魂問題:“這麼多鹿,我們如何對付?全部帶走嗎?”
“當然。把鹿群帶回去,我們會是全羅斯的英雄。這些鹿也會讓我們未來的日子好過太多。”
“可是鹿也太多了,你……總不能把它們全塞到船上。”
“哈哈,那就全部吃掉。”阿里克此言是調侃,他說罷自己就笑起來。
但泰拉維斯的提問非常關鍵,羅斯分艦隊沒有足夠運輸船,不過這都不是問題。
阿里克想了想:“鹿還是要儘量都帶回去的,一部分鹿則可作為賞賜。”
“賞給誰?”
“給維普斯人。”
“你?”泰拉維斯吃了一驚:“我很懷疑,你居然如此慷慨。”
“臭小子,你在譏諷我嗎?”阿里克笑意中突帶怒氣。
“我……我不敢。”
“諒你也不敢。但維普斯人還是參與到戰鬥,他們是僕從者,我們得給予一些賞賜。對了,你說說給他們多少鹿合適?”
“由我定奪?他們來了二十人,就給他們二百頭,或者更多,依我看我們都很善於養鹿,給予他們更多也無妨。這樣我們日後也能收到更多的貢品。”
這其實是個好辦法,奈何阿里克投來懷疑的眼光,他明面沒說,心裡可是在嘀咕這小子在為僕從者說話。
“就給他們二百頭,我決定了。至於更多的鹿……我們現在就停止武裝偵查,這裡就作為羅斯軍隊的登陸點,我們的大軍就在這裡集結。”
“啊!你是要回去搬來運輸船嗎?”
“當然。時間緊急,我們明日就行動。”
當獲悉自己能得到十頭鹿的獎勵,維普斯僕從者都感動地俯首。他們被授權自己選定十頭鹿,聰明的他們特地從鹿群裡選出了累計二百頭的年齡一歲多的小鹿。這意味著什麼?這些極為年輕的雌鹿可以在今年秋季首次孕育,以功利角度而言,這便實現了牧民的利益最大化。之餘那些明顯剛斷奶的幼鹿,他們是不關注的。
一頭小鹿在春季出生,若是雌鹿,次年的秋季即可孕育。即便是被飼養的馴鹿,卡累利阿人不會讓一頭鹿活到十歲,他們會殺死老鹿吃肉。故而一頭雌鹿一生只能孕育八胎而已,生育十頭鹿已經是當前的極限,這種生靈並非高繁殖力。
就像草原遊牧人的牛羊就是命根子,寒帶放牧的卡累利阿等部族,馴鹿就是他們的命根子,他們的經濟基礎幾乎就是建立在馴鹿養殖上的。
被這樣一番挑選,維普斯人基本將龐大鹿群裡生育能力最強的雌鹿帶走,對於這種專業性的東西,砍殺魔王一般的阿里克是懶得知曉的。
而泰拉維斯等科文人純屬看破不說破,他們已經將維普斯人視作遠房且無威脅的同族,大家又在維普斯人的村莊留了種,以後基本是不會負責,讓他們得到一些優秀的小鹿也不錯。
整個下午,龐大的鹿群被分組統計,計算能力極好的羅斯人統計出了鹿群的精確數量。
刨去被吃掉的鹿,還有三千四百頭的規模,再刨去賞給維普斯人的,羅斯人掌控三千一百頭。
此三千餘鹿也有講究,裡面的幼鹿又高達八百頭。
它們根本不是野生馴鹿,真正的野生馴鹿這片區域已經不多了。熊祭壇本就是卡累利阿人交易馴鹿的一箇中心,羅斯軍繳獲的清一色家養鹿。
這些鹿因而有兩個有別於野生同類的重大特點。
第一:它們數量龐大且扎堆,面對同伴被人類剝皮烤食吃肉無動於衷,而自顧自繼續啃草,完全喪失攻擊性僅剩下純粹的溫順卑微。
第二:雄鹿總被人為篩選掉,保留一批雄鹿做種鹿,卡累利阿人馴養最多的就是雌鹿。
雌鹿比雄鹿溫順太多,雌鹿才是馱載貨物、拉雪橇的主力畜力,這一點羅斯人的皮革匠人都很清楚。少量種鹿與大量雌鹿,也就造就了鹿群裡小鹿數量很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