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總結兼感言
落筆寫下第一卷《明月在天》的最後一個字。
我試著總結這一卷的寫作。
《赤心巡天》是我創作的第一部網絡小說,對我來說,無論在哪裡寫作,我付出的心血和創作的追求不會改變。
甚至因為網絡連載對體量的要求更大,我消耗的心力其實更多。
回到赤心巡天上來。
我用了七千多字的篇幅,詳細描繪了一場發生在莊國的高層次大戰,並且這場大戰裡,主角只是一個旁聽的角色。(經過多次修改,每次一兩百字的刪減,現在艱難刪到六千多字了……)
本意是先展現這個世界的部分戰鬥體系,讓讀者對赤心巡天的力量層次有初步瞭解。同時埋一些過了很久才會用到的線。
草蛇灰線、伏脈千里,是我所推崇的結構技法。
群裡的花花,也是本書的第二個盟主。她人很好的。
她幫我總結了一些網文應該注意的問題,並且提出一些建議。
比如第一章乞丐的部分可以刪掉。
但看到卷末大家應該就知道了,那群乞丐最初就是白骨道的祭品。從第一章開始,我就埋下了第一卷結局的線索。
我作為作者,在寫完這些之前,不能夠直接跟她說這樣的理由,不願意影響她作為讀者的閱讀享受。
但其實她說的,是符合網文市場的東西。
網文讀者,有幾個要看你幾十萬字之後才用到的線索伏筆呢?
諸如此類的細節很多。
所以張臨川戴上面具的時候,大家才會恍然大悟,原來他就是白骨使者。
有沒有人記得,妙玉在還真觀第一次出場,那個跟她對話的男子呢?帶手帕,有潔癖。不就是張臨川的標誌之一嗎?
在網文閱讀中,讀者習慣了一目十行,匆匆掠過,大概不會注意這樣的細節。
但是沒關係,只要哪怕一個讀者注意到了這種驚喜,我的心血就沒有白費。
有人批評我說,寫網絡小說就是銷售商品,網絡文學就是商品文學。希望我能夠認清現實。
我非常承認現實。
至今才60多的均定,我有什麼現實不清楚呢?
有讀者勸誡我說,在網絡小說裡搞自己的文學追求,那是成名之後才做的事情。
我非常理解這話裡對我的關愛。
但如赤心巡天這種體量的小說,一部寫完,就是一兩年的時間。
我有多少個兩年可以嘗試,有多少個兩年時間可以浪費?
對我來說,如果只是純粹的賺兩年錢,那就是一種浪費。
因為我從來追求的,就不是做一個成功的商人。
我要賺錢,有很多方法。
我要文學,就只有一條路走。
當然,事到如今,這本小說也無法掉頭。
……
回到創作本身來說。
在第一章的最後,我才讓主角出場。在第一章用大量的篇幅描述一個或許只會出場這一次的左光烈。
就網絡連載的創作而言,這毫無疑問是巨大的錯誤。
如今糟糕的成績也給了我懲罰。
我沒辦法為自己的私心做辯解。
但可以說一說我的私心。
——完全是因為對左光烈這個人物的喜愛。
左光烈在讀者眼中只是浮光一掠,是為了襯托李一之強大,被一劍斬首的存在。
但在赤心巡天這個世界中,主角姜望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都會活在他的光芒下。
他是數百年才出一個的天驕,他強大、驕傲,又憐憫、真誠。
他只出場這一次,但照耀了一片天空。
我捨不得一筆帶過。
我得承認這個錯誤,但我幾次試圖修改,卻最終也沒能說服自己改掉這個“錯誤”。
我錯了,下一本會改。
如果還有下一本的話。
……
我花費了大量筆墨,在人間煙火上,在細節上,在小人物上。
沒有那些視線全在主角身上的高歌猛進,也因此失去了很多讀者。
我寫赤心巡天,不是單純的寫一個故事,我更希望能構築一個相對完整的世界。
沒有那些人間煙火,這個世界就不夠真實。
沒有那些平淡可愛的歲月,就不足以成為悲傷痛苦的過往。
沒有那些會心一笑,我無法說服自己潸然淚下。
建立感情,難道不需要過程嗎?建立信任,難道不需要磨合嗎?
三言兩語就生死相交、至死不渝,它真的能夠說服讀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