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見過(第3頁)
那麼平均每天的命金額度,就需消耗十顆道元石。
李四若要殺張三,第一天所需的贖金,是要對應這一百顆道元石的命金來計算。到了第二天,就只需要對應九十顆。到了第十天,則只需要對應十顆道元石的命金來計算即可。
所以罪衛有此一問。
來者很顯然是知曉規矩的,並且已經思考過,很平靜地說道:“四十天。”
“三塊半元石,買四十天。那麼三塊半元石,等於三萬五千顆道元石,那麼一天就是……”罪衛咬著筆頭,很費勁地口算起來。
“等等,我還沒說完呢!”來人說著,又從儲物匣裡摸出一袋道元石來:“這裡面有二十七顆道元石,也都算進我的命金裡。”
算了半天的罪衛頓時臉色一垮,但畢竟很守規矩,迅速驗過道元石後,繼續算道:“那就是三萬五千零二十七顆道元石,除以……”
“還有,還有。”來人趕緊喊停,又摸出幾錠足色的金子,很溫和地笑道:“二十兩赤金,請一併算上。”
罪衛已經算得頭昏腦漲,算得眼冒金星,索性頓下筆來,沒好氣地問道:“還有嗎?”
果真還有。
來人又摸出了一把在道屬國間流通的環錢。
又摸出幾錠銀子。
最後把空空如也的儲物匣也堆在罪衛手上:“都買上!”
罪衛眉頭都擰成了川字,但還是驗了環錢,又驗了銀子,再細細地打量了一陣儲物匣,很認真地評估道:“你這個儲物匣太舊了,陣紋都已經不太清晰……只能折算六成價格,算六千塊道元石。你同意麼?”
“當然。”來人笑了笑:“入鄉隨俗,入城隨規矩。您算的,準沒錯!”
說著,他又開始脫衣服,把外衫直接脫了下來,堆在罪衛手裡:“這個也加進去。”
然後彎腰開始脫靴。
“等等等等!”這懶散慣了的守門罪衛,幾乎是跳將起來:“你給我住手!啊不對,住腳!我這裡又不賣衣服,你的衣服和靴子,怎麼算錢?”
“算個一兩枚環錢也好啊。”來人只穿著單薄的裡衫,獨自站在城門外。風吹瘦骨,可是他很認真地說道:“我這都是很好的料子製成的。買的時候挺值錢的!”
“不算不算不算!”罪衛把手裡的外衫又塞了回去,一臉嫌棄:“我這裡不收衣服,更不收靴子,穿過的更不行!”
“哦……好吧。”來人顯得有些失望,但還是很有禮貌地說道:“那麼,就是這些了,我沒有別的東西可付了。”
罪衛將這些東西一樣一樣地收進箱子裡,認真地記錄下來:“四萬一千零二十七顆道元石,二十兩赤金,十三兩雪花銀,二十六枚環錢……買四十天的命。”
他看著面前的這個人,不無感慨地道:“你是我這些年見過的人裡,最惜命的那一個!”
尤其是跟今天上午進城的那個人相較,對比實在是鮮明。
對於這褒貶難明的感慨,來人只是笑了笑:“所以我應該活久一點,對麼?”
在他深邃的眼睛裡。
罪衛只看到了認真。
這個人是真的很想活久一點。
很想很想。
罪衛於是不能再笑。
“進去吧。”他說。
“謝謝。”重新穿上外衫的年輕男人,很有禮貌地道了謝,便往城門裡走。
罪衛不知怎麼的,在他身後補充了一句:“你的命金很高了,這四十天,你很安全!”
“……謝謝。”
新入城的不贖城居民,再看了一眼這全然陌生的城市,抬步踏入其中。
或許有人認得他。
或許沒人認得。
他是道歷三九一九年,黃河之會內府場的正賽天驕,止步於秦至臻的面前。
他是道歷三九二零年,楚國山海境十七位參與試煉的天才之一,止步於鬥昭面前。
他的名字叫蕭恕。
但是這些現在都不重要了。
他現在是不贖城的新居民,他要在這裡,多活四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