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子怡 作品
第二十六章 風頭上(第3頁)
他說的是不是真話,劉若嬋並不想深究,她本來就對包小松沒抱多大的指望。
但是他說的風頭上,她是明白的,現在的形勢的確如此。
在中國,法律是有彈性的,所謂的風頭上,幾乎是每個老百姓都明瞭不過的事。
也就是說,這個階段風聲緊,最好是不要頂風作案,否則一旦被拿下,肯定罪加一等。三年刑期可以判到十年,十年以上的可以判到無期,無期以上的基本上都是死刑立即執行。這叫從重,從快,從嚴處理。
七十年代叫颳風,凡是在颳風的當口被逮,那只有自認倒黴,因為這個時候法律已經從“儒家”暫時借給了“法家”。
改革開放以後,風頭上打擊最嚴的一次當屬一九八三年的八月十九號開始吹響的號角,也就是當時大名鼎鼎的、讓人誠惶誠恐的“819”風暴。在這次風暴中,確實存在著一些冤魂,他們沒有達到槍斃的罪行,但都被敲洞了。
在一年的時間裡,被判死刑立即執行槍斃的有24000人,其中包括朱德的孫子。
這是1950年鎮反運動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打擊。
在“八三”嚴打中,一個典型的罪名為流氓罪。流氓罪因其罪名的龐雜和模糊,被法律界稱為“口袋罪”。
著名的案件有朱國華案和陳小蒙、胡曉陽案等。這些案子的主犯均為高幹子弟,都以流氓罪被判處死刑。如果是今天,他們沒有人命案,至少其命可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