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子怡 作品

第四十四章 判決書上的貓膩(第3頁)

“存在疑點的案子最好不要判死刑立即執行,這有利於放線釣魚,也有利於萬一案情有偏頗,可以及時修正,不至於無可挽回。”

可是,在吃官司的人當中,無期徒刑最後減刑為十五年乃至更短的大有人在啊,為什麼李白可以如此自信的告訴丁曉峰:李濤今生今世回不來了呢

原來,他們在判決書上做了一個大大的手腳!

在判決書上“判處無期徒刑”的後面,清晰無誤地寫著:永不減刑。

但是,因為是內判,又是從重從嚴的風頭上,更重要的是在李白的圈子裡都策劃安排好了的,“永不減刑”四個字根本就沒有讀出來,在“判處無期徒刑”的後面,直接就讀出了“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從這一點上可以看出,李白的能量有多大!丁曉峰的心有多狠!而且,這一操作程序是在瞞著“一言九鼎”的人物進行的。

所以,包小松的心定得很,他有的是耐心,有的是時間;他充滿自信,他認為劉若嬋早晚必定是自己的。因為他從劉若嬋的舉止神態上可以斷定,劉若嬋雖然不愛他,但對他並不反感,這點非常重要!一個女子不愛你不要緊,只要她不反感你,就是給了你極大的追求空間。

包小松當然明白這個道理,但他更明白,要想讓劉若嬋心甘情願的投入自己的懷抱,除了對她體貼入微外,更要表現出對李濤事件的關注程度,千萬不要流露出趁虛而入的任何跡象。

而劉若嬋,由於打擊太大,李濤至今杳無音信,她對包小松的所有殷勤都似乎是一種聽之任之,沒有絲毫的情感波瀾,更不可能有激情的漣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