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味咖 作品
第37章 二十年前的舊案(第3頁)
安海一本正經的說:“好歹我也是警察,會輕易開這種玩笑的嗎?我們在警方的案件檔案庫裡發現了一個嫌犯的相貌同你哥一模一樣,那是一起入室搶劫案,正好發生在一九九一年,被害者是一戶姓方的人家,他們家的存摺丟失,上面的現金足有二十五萬被人取走,從現場的凌亂程度推測,不排除兇手還搶走了其他東西。”
那個年代從銀行取錢並不麻煩,而且大部分銀行都不裝配攝像頭,犯罪分子甚至不需要擔心留下破案線索。
我奇怪的問:“既然這是一起發生在二十多年前的案子,為什麼現在才查到兇手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