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火火 作品

第1章 老天待他不薄(第2頁)

  周大偉心中一陣狂喜,沒想到小說裡的情節竟然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真是蒼天有眼啊。既然重生了,就要重新規劃自己的人生,不再讓那些垃圾的人和事重蹈覆轍。

  只可惜,要是再早幾年就好了,起碼還能把學業規劃一下。

  可又轉念一想,算了,做人要知足,不能得寸進尺,現在看來,老天待他也算不薄。

  這一年,周大偉二十二歲,按照國家婚姻法規定,已經到了結婚的年齡。

  可是奈何他長得實在太醜,除了腦袋瓜靈光點兒,別的好像沒啥優勢。

  醜的他看不上,漂亮的人家當然也看不上他。

  直到第三十八次相親,周大偉一賭氣,跟媒婆說,“最後一個了,只要人家不嫌棄我醜,我就認了。”

  還好鄰村的李曉嬌人倒是不醜,長相一般,就是家裡窮點兒,李曉嬌的母親張愛芳又是貪財之人,事兒就這麼成了。

  當年他給李小嬌的彩禮除了三金,還有一萬一千塊錢。

  因為當時有一個非常時髦的說法,

  一萬一,寓意萬里挑一,說明女方是萬里挑一選出來的。

  所謂三金,就是金項鍊,金耳環,金戒指。

  這些年周明全和陳英省吃儉用,攢的錢給周大偉取個媳婦還不成問題。

  周明全和陳英心裡也清楚,大偉這孩子長得醜,不多出點彩禮,沒人會願意嫁給他。

  女孩子都喜歡高富帥,周大偉除了一米八的大個子,別的還真沒讓父母值得驕傲的地方。

  人家會長的,都是長父母的優點,大偉這孩子,完美的繼承了父母的全部缺點。

  周大偉的彩禮,在當年可是最高的。

  也就是這一年,周大偉的父母去李小嬌家裡商量結婚的事,第一次沒談成,張愛芳說孩子小,還不懂事,不如晚一年結婚。

  直到後來周明全和陳英又去了李家兩次,一次比一次拿的禮品多,李小嬌的母親才點頭同意,年底辦婚事。

  吃過早飯,陳英給了周大偉六百塊錢,一個勁兒的叮囑,“禮品要買好的,咱是新親戚,免得別人笑話,瞧不起咱。”

  “知道了媽,你就放心吧。”周大偉嘴上答應著,心裡卻另有打算。

  取李曉嬌為妻是他這輩子做的最後悔的事,現如今,老天爺既然給他第二次機會,他一定要好好把握,改變自己的命運,堅決不留遺憾。

  二十年前,周大偉和李小嬌結婚後,簡直把李曉嬌寵上了天,真是要星星不給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