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志 作品
第三十章 《被仿冒產品困擾:維權之路》 (第2頁)
“你們用我們的宣傳圖片,還打著和我們相同的旗號,這就是侵權。”李陽憤怒地說。
“哼,你有什麼證據?在這個小鎮上,大家都能做這些事,你別想仗著自己有點名氣就來欺負我們。”男人不屑地轉身就走。
李陽知道,和這種人講道理是沒用的,他決定走法律維權之路。他來到鎮上的律師事務所,找到了一位名叫王律師的人。
“王律師,我想諮詢一下關於我的公司被仿冒的事情。”李陽坐在王律師的對面,把事情的經過詳細地說了一遍。
王律師推了推眼鏡,說:“李老闆,這種情況確實是侵權行為。但是你需要收集足夠的證據,比如他們的小廣告、他們仿冒你們的服務場景的照片之類的。而且,現在咱們這裡的法律意識還比較淡薄,維權可能會比較困難,需要花費一些時間和精力。”
“王律師,我不怕困難,我一定要維護自己公司的權益。”李陽堅定地說。
從律師事務所出來後,李陽就開始著手收集證據。他讓小張帶著幾個員工,悄悄地去那個張氏便民服務的院子附近拍照,還收集了他們散發的小廣告。
然而,張氏便民服務那邊似乎察覺到了李陽的行動,他們開始變本加厲地詆譭李陽的公司。他們在鎮裡散佈謠言,說李氏便民服務其實是在坑顧客的錢,價格高而且服務質量差。
這使得李陽的公司業務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一些老顧客也打來電話詢問情況。
“李老闆,我們聽到一些關於你們公司不好的傳言,這是怎麼回事啊?”一位老顧客在電話裡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