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羅山 作品
第20章 給混混立規矩,聾老太太和傻柱出獄(第2頁)
另一個混混看著徐峰卻是一臉驚奇:“峰哥!你什麼時候學會釣魚的,還這麼厲害。”
“對啊峰哥,我們以前怎麼從來都不知道,你還有這麼好的本事。”又一個混混道。
羅平生怕兄弟們惹惱了徐峰,趕忙道:“峰哥的本事多著呢!凡事都得告訴你們嗎?”
“都給我記住了,以後多做事少說話,特別是他瑪德的問這問那,峰哥不煩,我聽著都煩。”
幾個混混趕忙低下頭,不敢再言語。
徐峰看著羅平滿意地點了點頭,暗叫上真道。
這樣也好,以後有羅平管著那幫混混,的確是少了不少的麻煩。
徐峰拿出事先寫好的四張紙條:“這是我寫給你們的憑據,只要你們將我的紙條交給飯店的人,他們便會收下你們送去的魚。”
“每家飯店與我定好的二十條魚,按每斤四毛收,到時你們將錢交給羅平即可。”
“羅平明天再給我,以後都是如此。”
“另外,每個人的桶裡都多有一條魚,是我給你們帶回家改善生活的。”
羅平幾人幾乎是同聲道:“謝謝峰哥!”
一條魚至少有五斤重,四毛一斤就是兩塊錢。
一個普通工人,一天的工資都沒有兩塊錢。
可見,徐峰給他們的跑腿費是真不少。
徐峰之所以會如此相信羅平他們,自然是知道,羅平他們根本不敢有任何的私心。
即便有人想貪小便宜,那也得要有那個本事。
一旦事發,不說徐峰會對他們怎麼樣,就是羅平也絕不會放過他們。
徐峰接著又將四家飯店的地址,告訴了羅平幾人。
大家都是街溜子,對四九城的大飯店自然是十分熟悉的。
二十一條魚,至少也有一百多斤,
好在的是,羅平他們這些混混,別的本事沒有,就是力氣大,腿力好。
一人擔著一百斤去各自要去的飯店,完全不是問題。
不然,徐峰也不會將送魚的差事,交給羅平他們。
羅平率先用徐峰準備好的繩索和扁擔,將兩隻水桶收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