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羅山 作品
第196章 婁曉娥和許大茂離婚(第2頁)
工作人員只好來一個例行公事:“都說千年難得修成共船渡,兩個人能走到一起,更是上輩子修來的福氣。”
“我看你倆,也並沒有化解不了的仇恨,我還是勸你們,能不離還是不離的好。”
工作人員之所以這麼認為,那是因為婁曉娥和許大茂,並沒有像其他能離婚的人那樣,吵得、罵得,並還打得不可開交。
他自然是以為,這二人還有緩和的餘地。
俗話說得好,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
而他的原則更是,勸和不勸離。
雖然他是一個負責辦理離婚手續的工作人員,但他也想能積點善德。
其實,這並非是我工作人員的思想覺悟不行,還存在著舊封建,舊思想,而他之所以這麼說、這麼問、這麼想,同樣也是他的本職工作。
許大茂見徐峰在看著他,立馬對工作人員道:“同志!今天這婚我必須得離。”
婁曉娥更是非常堅定地道:“離,必須得離,我再也不和他過了。”
“同志!你就快給我倆辦離婚手續吧!”
工作人員立馬有看出,這女方比男方更願意離。
本來,工作人員見多來了一個男的,還在以為是女方出了問題。
但是,看男方一副怕怕的表情,恐怕錯的還是男方。
工作人只好道:“那你們可想好了,如果我的章一蓋,就算你們反悔,也沒有了用。”
“要是你們真的想好了,就把你們的結婚證和戶口本給我。”
在時下,由於照相條件不是很方便,在離婚的時候,往往都是將結婚證上的照片給扯下來,然後再貼到離婚證上,重新蓋上一個街道辦的公章。
兩張離婚證,也就辦好了。
婁曉娥自然是在第一時間,就將戶口本和兩張結婚證,遞到了工作人員面前。
工作人員又是一臉的詫異,並知道女方的決心有多大。
一般來說,一個家庭的這些東西,都是應該在男方手中的,尤其是戶口本。
其實,在時下,不管是結婚證,還是離婚證,全都只是一張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