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定諤的虎 作品
第413章 與民爭利?(第3頁)
如今大明民間的有錢人,實在是太多了。
而這些有錢人,尤其是那些當官的,通常是把銀子藏起來,全都變成了死錢。
如今銀行通過支付利息的方式,吸引民間的白銀,然後再放貸出去。
如此一來,死錢也就變成了活錢,因此會帶來巨大的經濟推動力。
範景文讚歎道:“這銀行一出,就能把一潭死水攪成活水,妙啊!”
薛國觀點點頭,“如此一來,朝廷的賦稅也就可以多了起來,國庫也就不會再那麼困窘了。”雲逍接著說道:“銀行的第三點好處,解決‘火耗’這一頑疾!”
地方官員以火耗為名,大肆盤剝百姓。
百姓的承受能力是有限度的,一旦對他們的剝削超出承受極限,那他們也就只有造反一條路可走。
可百姓繳納賦稅,就要產生火耗,朝廷即使想禁,也無從禁起。
從銀行繳納,就完全不用考慮這個問題了。
薛國觀連連點頭:“光是火耗這一項,就能讓天下百姓的負擔減輕一大截,銀行,的確是可以造福百姓。”
雲逍笑道:“造福百姓的可不只有火耗這一項,還有青苗法都解決不了的問題,銀行也可以一併解決了。”
“居然還有這等好處?”
薛國觀等人精神一振,身子前傾。所謂青苗法,是王安石變法的主要措施之一。
王安石執政後,規定凡州縣各等民戶,在每年夏秋兩收前,可到當地官府借貸現錢或糧谷,以補助耕作。借戶貧富搭配,十人為保,互相檢查。
這項措施本是為了抑制兼併,在青黃不接的時候救濟百姓。
這原本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
但地方官府一通花式操作,讓好事變成了惡事。
地方官員強行讓百姓向官府借貸,而且隨意提高利息。
加上官吏為了邀功,額外還有名目繁多的勒索,百姓苦不堪言。
這樣,青苗法就變質為官府輾轉放高利貸、收取利息的苛政。一個小小的錢莊,不,銀行,就能解決青苗法解決不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