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想拿紅包 作品
第162章 律法改革(第2頁)
“這難道不是律法過於嚴苛所帶來的隱患嗎?”
李斯的眉頭擰成了一個“川”字,他陷入了沉思,片刻後緩緩開口:
“凌大人所言,雖有一定道理,但律法的威嚴不可輕易撼動。”
“若是因為擔心罪犯犯下更嚴重的罪行,就對盜竊之罪從輕發落,那百姓豈不是會覺得偷盜的成本很低。”
“從而導致盜竊之風盛行?如此一來,社會秩序又將如何保障?”
凌逸塵拱手道:“李丞相,我並非主張廢除對盜竊的懲處。”
“而是認為可以根據罪行的輕重、罪犯的悔過態度等因素,制定更為合理的刑罰。”
“比如對於初犯且情節較輕的盜竊行為,可以改為勞役,讓罪犯通過勞動來彌補自己的過錯,同時也能為國家創造價值。”
“這樣既能起到懲戒作用,又能給予罪犯改過自新的機會,減少極端行為的發生,豈不是一舉兩得?”
李斯沉默良久,目光在凌逸塵臉上來回審視,似在權衡他這番話的利弊。
終於,他緩緩開口:“凌大人,律法的變革,牽扯著大秦的根基與未來走向,絕非兒戲。”
“你所說的勞役之法,雖有新意,可一旦推行,諸多細節問題又該如何處置?”
他微微皺眉,神色凝重,繼續說道:“就拿判定盜竊情節輕重來說,標準如何界定?”
“是依據被盜物品的價值,還是作案的手段?”
“又或者是看罪犯的身份背景?”
稍有差池,便會引發不公平的質疑,動搖律法的公信力。”
“還有罪犯的悔過態度,這本身就是個難以衡量的標準,如何確保判定過程公正無偏?”
凌逸塵認真聽完,微微頷首表示認同,而後有條不紊地回應:“李丞相所慮極是,這些細節問題確實需要深思熟慮。”
“關於盜竊情節輕重的判定,我們可以制定詳細的量化標準。”
“例如,按照被盜物品的市場價值,劃分不同的等級,每個等級對應相應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