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3頁)

 根據張浪的交代,是他親手殺死了自己的哥哥張濤,並且親手挖出了他的心臟。 

 他的殺人動機也很奇葩,竟然是為了和張濤爭繼承權。 

 不過這個殺人動機又很合理,畢竟這樣的事情也不是沒有發生過。 

 當警方問到他為什麼要挖掉心臟和砍掉腦袋的時候,張浪的回答就有些過於牽強了。 

 他的回答是這樣的,砍掉腦袋是害怕被人認出身份,挖出的心臟則是被他拿去賣給了器官販子。 

 這個回答一出,當時辦案的警察就十分疑惑。 

 張浪身為一個富家公子,還會缺那點錢嗎? 

 雖然張浪親口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但是警方並沒有任何的證據,所以不能直接定他的罪。 

 警察辦案向來都是證據大於一切,在有證據的情況下,即使沒有口供也可以零口供定罪。 

 但是如果只有口供,卻找不到證據,那就不能定罪。 

 所以這個案子就一直擱置到了現在。 

 林航聽完事情經過之後,露出了一臉疑惑的表情。 

 “誰是弟弟,誰是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