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67章(第3頁)
根據張浪的交代,是他親手殺死了自己的哥哥張濤,並且親手挖出了他的心臟。
他的殺人動機也很奇葩,竟然是為了和張濤爭繼承權。
不過這個殺人動機又很合理,畢竟這樣的事情也不是沒有發生過。
當警方問到他為什麼要挖掉心臟和砍掉腦袋的時候,張浪的回答就有些過於牽強了。
他的回答是這樣的,砍掉腦袋是害怕被人認出身份,挖出的心臟則是被他拿去賣給了器官販子。
這個回答一出,當時辦案的警察就十分疑惑。
張浪身為一個富家公子,還會缺那點錢嗎?
雖然張浪親口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但是警方並沒有任何的證據,所以不能直接定他的罪。
警察辦案向來都是證據大於一切,在有證據的情況下,即使沒有口供也可以零口供定罪。
但是如果只有口供,卻找不到證據,那就不能定罪。
所以這個案子就一直擱置到了現在。
林航聽完事情經過之後,露出了一臉疑惑的表情。
“誰是弟弟,誰是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