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6章(第2頁)
林紅兵聽到這話臉色一變。
之前不是這樣說的啊,不是說好了一半一半嗎?
沈穗將林家娘四個的神色盡收眼底,“那豈不是委屈了小妹?”
林紅兵一臉委屈,但還是迅速表態,“那還不是為了這個家。”
為了這個家,真是冠冕堂皇的理由啊。
嘴上說的可真漂亮。
實際上呢?
壓根不是這回事。
上輩子,林紅兵交了半年的工資,林母又開始跟她商量,“紅兵在城裡也得吃喝,都把工資給你了,她自己活不下去,你看這樣成不?咱把工資分成四份,兩份交給你,一份交給我,我給小滿攢著將來當嫁妝,剩下一份她留著自己吃喝嚼用。”
當時沈穗母女倆都在鄉下跟著林母生活,覺得這樣安排也沒啥問題。
自己那份工作一個月一百二十塊的工資。
就算只有六十塊,她跟小滿也花不了多少。
何況每次林紅兵回家來,都會給小滿帶零嘴。
紅樓夢裡的丫環還有月銀呢。
自己哪能這般虧待小姑子。
只不過從81年到94年,這十三年間,林紅兵每個月都是給她六十塊。
要是小滿沒被拐走的話,或許這六十塊會一直給她們,直到娘倆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