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第2頁)

 林紅兵聽到這話臉色一變。 

 之前不是這樣說的啊,不是說好了一半一半嗎? 

 沈穗將林家娘四個的神色盡收眼底,“那豈不是委屈了小妹?” 

 林紅兵一臉委屈,但還是迅速表態,“那還不是為了這個家。” 

 為了這個家,真是冠冕堂皇的理由啊。 

 嘴上說的可真漂亮。 

 實際上呢? 

 壓根不是這回事。 

 上輩子,林紅兵交了半年的工資,林母又開始跟她商量,“紅兵在城裡也得吃喝,都把工資給你了,她自己活不下去,你看這樣成不?咱把工資分成四份,兩份交給你,一份交給我,我給小滿攢著將來當嫁妝,剩下一份她留著自己吃喝嚼用。” 

 當時沈穗母女倆都在鄉下跟著林母生活,覺得這樣安排也沒啥問題。 

 自己那份工作一個月一百二十塊的工資。 

 就算只有六十塊,她跟小滿也花不了多少。 

 何況每次林紅兵回家來,都會給小滿帶零嘴。 

 紅樓夢裡的丫環還有月銀呢。 

 自己哪能這般虧待小姑子。 

 只不過從81年到94年,這十三年間,林紅兵每個月都是給她六十塊。 

 要是小滿沒被拐走的話,或許這六十塊會一直給她們,直到娘倆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