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一千一百塊。 

 對於一個月拿三四十塊錢工資的人而言,這錢不少。 

 可一想到這是林建業拿命換來的錢,這錢就不算多了。 

 畢竟,命能用錢來衡量的嗎? 

 “除了一次性撫卹金外,建業母親沈穗同志還有林小滿是烈屬,回頭會給你們辦理優待證,往後在就醫、出行時都能享受優待。” 

 “林小滿是林建業同志唯一的子女,日後在升學方面,我們會加以照顧。” 

 將這些待遇都說清楚後,劉武軍這才說道:“按照規定,沈穗同志是烈士配偶,將分配到50的撫卹金,建業母親和林小滿分別分配30和20。” 

 這並非劉武軍第一次主持這種事情,但過去幾乎沒有婆家人要霸佔撫卹金,一般都會把自己那部分讓渡出來,讓烈士遺孀好好撫養孩子。 

 林家人錯了嗎? 

 沒錯。 

 他們也只是想要得到合法權益而已。 

 可法理之外尚有人情在。 

 林家人,可不就是在欺負人? 

 “沈穗同志是林小滿的監護人,所以屬於林小滿的20將交由沈穗同志,建業母親拿到三百三十塊錢。兩位都聽明白了吧?” 

 沈穗正要點頭,忽然間聽到林紅兵的訝異聲,“怎麼這麼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