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第3頁)

 倆孩子都歸前妻撫養,鄧瑞民給錢。 

 孩子偶爾會來爸爸家,但次數並不多。 

 畢竟這會兒在省城唸書,壓根不在晏城。 

 總之,鄧瑞民離婚後倒成了炙手可熱的單身漢。 

 有孩子又如何?前妻養著呢,而且都那麼大了。 

 就算當後媽又不用辛辛苦苦拉扯這繼子繼女。 

 倒是能當官太太,生活水平都能大幅度提升。 

 當時關心鄧瑞民婚事的人還挺多。 

 給他介紹的從黃花閨女到帶孩子的寡婦,應有盡有。 

 這其中就包括關向蘭。 

 關向蘭情況特殊一些。 

 她家庭條件不算多好。 

 能夠來機關小學上班,是因為早前的一段婚約。 

 只不過婚約的另一個當事人,在下鄉後喜歡上了一個鄉下姑娘。 

 寫信告訴父母,“我愛她,非她不娶。” 

 當然信裡頭還有些別的內容,雖然摻了水分但也可以參考下。 

 未婚夫嫌關向蘭長得不好看。 

 這事當時鬧得還挺大,關向蘭被退婚又被人罵長得不好看,雖然是事實,但關向蘭當時也就二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