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02章(第3頁)
倆孩子都歸前妻撫養,鄧瑞民給錢。
孩子偶爾會來爸爸家,但次數並不多。
畢竟這會兒在省城唸書,壓根不在晏城。
總之,鄧瑞民離婚後倒成了炙手可熱的單身漢。
有孩子又如何?前妻養著呢,而且都那麼大了。
就算當後媽又不用辛辛苦苦拉扯這繼子繼女。
倒是能當官太太,生活水平都能大幅度提升。
當時關心鄧瑞民婚事的人還挺多。
給他介紹的從黃花閨女到帶孩子的寡婦,應有盡有。
這其中就包括關向蘭。
關向蘭情況特殊一些。
她家庭條件不算多好。
能夠來機關小學上班,是因為早前的一段婚約。
只不過婚約的另一個當事人,在下鄉後喜歡上了一個鄉下姑娘。
寫信告訴父母,“我愛她,非她不娶。”
當然信裡頭還有些別的內容,雖然摻了水分但也可以參考下。
未婚夫嫌關向蘭長得不好看。
這事當時鬧得還挺大,關向蘭被退婚又被人罵長得不好看,雖然是事實,但關向蘭當時也就二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