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66章(第2頁)
他們都是戈鳳縣管轄下幾個村子的人,好不容易種的糧食不但被曲召人搶了,還逼迫他們運送糧食到戈鳳縣城。
姜瑾想了想,問:“你們家中可還有親人,可願意到戈鳳縣城來生活?”
百姓面面相覷,一時都不敢說話,這些人雖然都是漢人,但漢人掌權者大多同樣不把他們這些人當人看。
姜瑾繼續說道:“如今戈鳳縣歸我所有,你們既是戈鳳百姓那也就歸我管。”
“如果你們進城幫我幹活,青壯年每天包一餐午食再得一斤半糧食。”
“其他老弱只要能幹活也可以給相應的糧食作為報酬,如果當兵,每月可得半石糧。”
“更重要的是,進城,我可以保障你們的安全,而不是今天被蠻彝搶明天被流民劫匪殺。”
其中一個20多歲的黝黑漢子抖著聲音問:“進城,真的有活幹?有,有糧拿?”
姜瑾肯定點頭:“那是自然,你們如有家人可以一起接進城,眼看就要入冬,你們要儘快把過冬的糧食衣物掙出來。”
百姓們猶豫了一下,最後都點頭同意了。
不同意也不行,別說他們沒糧食回去也是死,就是有糧食,蠻彝搶了還有流民劫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