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501章(第2頁)
“為什麼?”宋英大為不解,之前他不是還挺贊成他們報官的麼?
沈旌也很疑惑,“袁兄,人證物證俱在,見官宋英他們贏定了,為什麼不去?”
袁清無奈地看了眼前方口若懸河、義憤填膺的羅雁行,“之前是沒料到雁行上來就罵人,也是我考慮不周,忘了我們錦川的罵架是家常便飯。”
宋英還是不解,“罵人怎麼了?齊掌櫃生意做不過我們,就僱混混來打人,這麼過分,罵他幾句怎麼了?他這種人不僅得罵,若不是要去見官,就揪著他打回去!”
袁清嘆氣,“大乾律,罵人屬於犯了罵詈罪,百姓犯罵詈罪,杖十,互罵者,各杖十;下官罵長官,罵五品以上的長官,杖一百;六品以下,各減三等……”
“罵人犯法?”宋英聽得目瞪口呆,“村裡三天兩頭都有人罵架,清水縣罵人也不少,沒聽說過罵人還犯法呀?”
“大多數人都不知道這條律法,而且咱們錦川人酷愛罵架,官府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若真是真逼急了齊掌櫃,請精通刑名的訟師出面,這些人熟於刑名,不會不知道這條律法。”
宋英呆住了。
這時沈旌也道,“確實是有項罪,我記得父親曾遇到過一個案子,一秀才家裡窮得揭不開鍋了,為了活命便找人對罵,然後要挾對方犯了罵詈罪,若不給錢私了,便要去見官。”
宋英驚掉了下巴,“那秀才身體是鐵打的麼,用這種方法賺錢,嫌命長啊?”
“他可不是嫌命長,有了功名的讀書人,罵人不犯法。”袁清解釋,“若想免了打十板子,得交約莫600文的贖銀,只要那秀才要的少於600文,想來不少人都願意私了,真是好盤算吶。”
“可不是麼,那秀才只要100文,所以大部分的人都選擇給錢私下解決。”沈旌的語氣也滿是鄙夷,“真是羞與此等人為伍。”
宋英聽得大開眼界,心中猶如壓了一塊石頭,她想說這也太不公平了,但這世道本就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