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第2頁)

 “牛浩同志、呂克同志,你們都是為了羅春的事情來的吧?”何華主動問道。 

 “是的,何書記。”兩人紛紛點頭。 

 何華再次說道:“剛才,我和林縣長也在討論羅春的事情,你們來得正好,一起商量下。” 

 聽到何華的話,牛浩和呂克兩人不動聲色地坐在沙發上,心中明白,說是商量,其實是落實何華和林毅商議好的決定——縣委書記和縣長達成一致的事情,和縣委常委會定下的事情,幾乎沒有任何區別! 

 果不其然,何華直接說道:“我剛才和林縣長商量了一下,羅鵬利用辦理土地手續的權力,吃拿卡要,受賄、索賄,性質惡劣。但羅鵬主動交代問題,引咎辭職,將受賄的贓款上繳,而且受賄金額不大。同時,現在正是全縣經濟轉型工作的關鍵時期,需要穩定隊伍。鑑於以上原因,我和林毅同志的建議是,如果縣紀委核實受賄的金額屬實,羅鵬沒有瞞報,那就由縣紀委處理就好,不用移交縣檢察院了——你們怎麼看?” 

 “何書記,林縣長,我認為你們的建議是從大局出發,考慮十分周到,我個人十分贊成。” 

 “我也非常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