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770章
晚上十點,林毅和孔釗、陳默和牛軍結束了晚飯,四個人喝了兩瓶酒,一人半斤,剛剛好。
牛軍和陳默兩人麻溜地收拾了碗筷,清洗完畢後,才和林毅告別,一起走出了市委家屬院。
市紀委在市委家屬院的單位用房,都被分完了,牛軍和陳默兩人只能租房住。
牛軍報到的時候,林毅要求牛軍在陳默居住的小區租房,最好是租在一棟樓一個單元。
當時,林毅給出的理由是,司機和秘書在一起,方便工作。
而實際上,林毅是為了牛軍的安全著想。
他接下來要對副市長兼市公安局長鬍飛開刀,胡飛給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是極有可能狗急跳牆的。
他平時有陳默保護,回到市委家屬院有武警站崗,安全有保障,孔釗和陳默兩人都是身經百戰的戰士,安全問題不必擔心,唯獨牛軍存在安全隱患。
牛軍不知道林毅的一片苦心,但嚴格落實林毅的指示,租的房子和陳默在同一個單元。
十點四十分,牛軍和陳默乘坐出租車,在租房的小區門口下車,一起走進了小區。
嗯?
就當兩人即將走到小區單元門的時候,陳默突然放慢了腳步,目光冷冽地掃向單元門口一輛麵包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