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517章
“納徵”,向女家贈送玄纁、束帛、儷皮定婚。
“請期”,男家擇定完婚吉日,徵求女家意見。
“親迎”,於黃昏時,到女家迎娶新娘。
這六禮分為三個階段,議婚、定婚、成婚。
光是議婚就要交換草帖、定帖、細帖、庚帖,全部搞完,還要押樣——交換花簪與鞋樣。
因鞋與諧同音,取和諧永好之意。
此時方為議婚結束。
接下來要訂婚,更為繁瑣。
光看禮儀就知道男子娶一房正妻是多麼隆重之事!
婚姻為人生大事,在儀式上就能看得出多重要。
這樣的禮儀只用在正妻身上,納妾便只一抬小轎抬入府上完事。
妾室怎麼可能與正妻相較?
也只有正妻太把夫君放在心上,才會恐懼妾室單憑寵愛壓過自己。
“這,不合禮法怎麼成?”太子沒聽過哪個大戶人家這麼做的。
“問名與納吉我們可以一併做了,帶著禮物上門直接請期。”皇上篤定地說。
“給常大人點壓力,他拒絕了你,我們這樣大張旗鼓上門,誰還敢再去求娶他家小姐與太子做對?”
皇后這麼做就是明目張膽以勢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