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夫夫 作品
第407章 可以作證(第2頁)
眾人七嘴八舌地確認,確有此事。
聽到眾人的回答,謝勇更加確信李凱的說法,各種證據都表明李凱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明白事情原委後,謝勇在眾人的見證下,對易中海說道:
“根據目前的證據,我們初步判斷李凱同志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此時,易中海插嘴道:
“警察同志,這樣怎能算是正當防衛?你沒看見赫子被李凱打暈了嗎?他的後背還青了一大塊,我們有醫院的診斷報告……”
說著,易中海遞上醫院的證明。
謝勇接過證明,看了一遍後解釋道:
“法律規定,正當防衛造成的傷亡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因為是赫雨柱先動的手,李凱同志是為了自衛。
如果李凱在赫子失去反抗能力後繼續毆打,我們才會追究後續的責任。
但李凱沒有這樣做。當然,這是初步判斷,明天我們會到鋼鐵廠進一步確認,如果發現李凱有說謊的地方,我們會依法處置,絕不會放縱犯罪。”
這時的法律制度還不像後來那樣嚴謹。
“是什麼意思?”傑克遜疑惑地問道。
小王解釋道:“簡單來說,就是赫雨柱白捱了一頓打,而李凱同志沒有責任。”
謝勇接著說道:“經過我們的初步判斷,李凱同志無責。”
話音剛落,謝勇三人準備離開。
“等一下,警察同志!”李凱突然說道。
“李凱同志,你還有什麼問題嗎?”謝勇詢問道。
“警察同志,你還沒處理賠償的問題。”李凱說道。
“賠償,什麼賠償?”謝勇也是一臉困惑,他還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自衛者打傷對方還需要對方賠償。
“當然,就是赫雨柱賠償我的事情。”李凱直言道,“難道警察同志認為,赫子打了我不用賠償嗎?”
“哥們,我好好的站在這兒,你別想啥事兒沒有,我要是一不小心給自己整殘疾了,裝個苦逼,你還得給 ** 屁股,那不得白打了?” 李明朗一言既出,賈東海立刻被噎得說不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