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本侯是人證(第3頁)
方樓說道:“你的簪子為何在兇案現場,還成為了殺害秦琪的兇器?”
羅欣語想了想,說道:“我昨日去過暖閣,應該是那時候掉落的。”
方樓說道:“雪碧見你去了暖閣,卻未曾有人見你出來,你是何時出來的,可有人證?”
羅欣語心神晃了晃,女子清白何其重要,若是讓人知道了自己與一好色之徒獨處一室,魏季禮該如何看他,世人又該如何看她。
方樓厲聲喝道:“回答本官的問題。”見虞衡昭並無反應,方樓覺得或許是自己多心了,虞衡昭並不是為了羅欣語而來。
羅欣語說道:“我,我並未走門,我在暖閣觀賞湖景,掉進了湖裡,是虞侯救的我,簪子或許就是那時掉落的。”
方樓說道:“暖閣的窗子離地面約三尺六,你怎麼會掉進湖裡?”
羅欣語想了想,說道:“湖中有魚,我去撈魚,沒有夠到,人便跌了進去。”
方樓拍了一下驚堂木,說道:“胡說,哪個女子會在冬日隔窗撈魚,此等胡言亂語,也敢在公堂上說,你莫不是當本宮傻了不成。”
羅欣語打定主意咬死這種說法,說道:“旁的女子未做過不代表我便沒做過,大冀哪條律法規定女子不可在冬日撈魚?大人若是不信,那您說說我是怎麼離開的,暖閣附近應該有人值守,我若是離開,怎麼會沒人看到。”
方樓說道:“那又有何人作證,你是撈魚掉入湖中,而不是殺了秦琪之後驚慌失措之下才掉入湖中?”
羅欣語哽了一下,說道:“找證據是大人的事。”
虞衡昭忍不住笑出了聲,剛開始他不出聲便想看看羅欣語用何辦法既能擺脫嫌疑,又能護住自己的清白,沒想到她竟是想拉自己下水。虞衡昭倒是並未反感,說道:“方大人不必找了,本侯可以作證羅五小姐掉入湖中後秦琪還活著。是本侯將羅五小姐從湖裡撈出來的。”
方樓看了一眼虞衡昭,說道:“侯爺的意思是羅五小姐掉入湖中的時候秦琪跟五小姐同在暖閣。”
虞衡昭神色沉了下來,這方樓膽子夠大,敢在他的話裡找把柄,說道:“本侯說的是羅五掉進湖裡後秦琪還活著。方大人忙著給羅五定罪沒有仔細看過仵作的驗屍記錄吧。莫陽,讀給方大人聽聽。”
莫陽拿出一個冊子,說道:“受害者秦琪,身上共有六處傷痕,經鑑定,六處傷痕為同一兇器造成,便是本案兇案現場發現的女子髮簪。前五處分佈於肩膀與大臂,傷口淺表,傷口暗紅,有少量血液滲出。致命傷乃是胸口處,傷口深約一點五寸,傷口呈現黑褐色,有少量毒物殘留,經驗證,與兇器上殘留的毒物一致。”
虞衡昭說道:“這麼明顯的栽贓嫁禍,方大人看不出來嗎?如何查案還用本侯教你嗎?”
方樓知道虞衡昭是保定了羅欣語,不管怎樣,羅欣語應天府走這一遭,名聲是毀了,即便是現在放了她,徐家應該也不會說自己不盡力。
方樓說道:“人證物證俱在,羅家羅欣語無罪釋放,秦琪身死一案,再做調查,退堂。”至於後續調不調查的,不重要,時間一長,所有人便都不記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