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黛述懷 作品
第272章 後起之秀爭出頭(第2頁)
沒摸過槍的人,對於槍天生就有一種敬畏喜愛。甚至會生出一種“一槍在手,天下我有”的錯覺,盲目自信。
其實槍和槍大不一樣,有的槍真的是殺傷力巨大,一鳥入林,百鳥壓音。但是有的槍雖然不好說是樣子貨,可事實上確實殺傷力並不大。王晨手裡的槍就基本上屬於這一種。
王晨這獵槍是從體育局搞出來的,託了很多關係,花了很多錢,這就不說了。關鍵是這種獵槍屬於運動槍支,換句話說這槍的主要功能是用來參加體育運動的,主要是用來進行飛碟射擊。
槍支的功能是和用途緊密對應的,在設計、生產各個環節都要向著其用途緊密貼近。這就導致槍支有大量不同型號和款式。
王晨這雙管獵槍,以及拿到的配套的子彈都是打飛碟用的,屬於運動用槍,殺傷力很差。這種槍槍管要薄一點,這主要是為了減重。更為關鍵的是子彈。這子彈前半部分裝的是幾十上百粒很小的鉛丸,後半部分發射藥裝的也不夠多。
這種子彈追求的是打擊面大,一槍打出去,小鉛丸分佈大概有臉盆那麼大。除了打飛碟,打成群飛翔的小型鳥類也非常管用,隨便衝著鳥群開一槍就基本上都能有收穫。
但是這個東西用來打人的話就不那麼靈,離得遠一些,比如幾十米開外,基本上穿一件厚厚的棉襖就能擋住這種運動獵槍射出來的小鉛丸。只要是別被打到眼珠上,便沒什麼大事。這也是擔心這些鉛丸飛遠了傷人,而故意設計的。
而真正打獵的槍就不一樣了。真正的獵槍,槍管要厚一些,可以承受較高膛壓。同時,子彈裝藥量也要大不少。
比如打鹿的鹿彈,不但裝藥量大,彈丸也大。因為小鉛丸根本無法打穿鹿的皮毛。這種子彈也能給羚羊、狼這樣的動物造成極大傷害。
而更厲害的獨頭彈,顧名思義,裡面只有一粒大的鉛丸,能夠一槍打死一頭熊。甚至一般防彈衣都防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