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白山巨型水猴子 作品

第4章 隔壁老王(第2頁)

 或許在某一天,身為丈夫的林子斌發現了兩人這個見不得光的秘密,一氣之下雙方發生激烈的對峙,可是雙拳難敵四手,最後反而賠上了性命,屍體還被藏在了任何人都找不到的地方……

 兩名嫌疑人被帶到了警局分開審問,歐陽作為線人也有權在旁聽審。

 同樣的問題:林子斌的失蹤是否跟你們有關?

 梁靜:無關。

 王大寶:無關。

 你們的不當關係林子斌是否知曉?

 梁靜:不知道。

 王大寶:不知道。

 林子斌失蹤時你們在哪裡?在做什麼?有沒有不在場證明?

 梁靜:在臥室睡覺,門口監控可以證明我從回家就沒出過門。

 王大寶:在看電視,我一個人住,沒人證明。

 民警問王大寶:“看電視的時間是幾點到幾點?”

 王大寶:“15號的凌晨兩點半開始,大概到早上五點,這時候林子斌早就已經失蹤了,所以跟我沒關係!警官可別冤枉我啊!”

 民警:“期間有沒有聽到隔壁有什麼動靜?”

 王大寶:“沒聽到。”

 民警:“你怎麼知道林子斌的失蹤日期和時間?”

 王大寶:“梁靜告訴我的。我當時正在看電視,聽到梁靜找我,我就把電視關了。”

 民警問梁靜:“王大寶交待,你在15號早上5點左右告訴他林子斌失蹤了,是否屬實?”

 梁靜:“屬實。”

 民警:“根據你報案時稱,你是15號早上醒來時發現林子斌不在的,也就是說,從15日5點到9點你出門上班,在這個時間段你已經知道林子斌失蹤了是嗎?”

 梁靜:“是。”

 民警:“那請問,在這漫長的4個小時裡你做了些什麼?”

 梁靜:“睡覺。”

 民警:“發現丈夫不見了,身為妻子的你竟然不想著打個電話找一找嗎?”

 梁靜:“我以為他出門辦事了,直到當天下班我才意識到他真的失蹤了。”

 民警:“既然當時覺得林子斌是出門辦事,那為什麼又告訴王大寶林子斌失蹤了?”

 梁靜:“……”

 民警:“根據刑偵探員們作證,他們親耳聽到你和王大寶約定保險金到手後就離開這裡,那我們是否就有理由懷疑,你有作案動機,且在5月15日凌晨兩點半到早上9點之間與情夫王大寶合夥謀害了丈夫林子斌?”

 梁靜:“我沒有,我要求請律師。”

 王大寶那邊也陷入了僵局,無論警察怎麼問就是不開口。

 民警將他們暫時監管,但如果24小時過去還沒有證據能證明他們與案件有關,不僅要把他們放了,而且還可能面臨指控。

 周以等人不禁責怪起歐陽來,要不是他貿然行事也不會陷入現在的困境。

 可當務之急是要抓緊時間找到王大寶和梁靜跟失蹤案掛鉤的證據,沒功夫爭論誰對誰錯。李為申請到了搜查令,帶領刑偵科全體人員出動誓要找到林子斌,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錦繡小區a棟一共有31層,每層有十間房,一間放著消防器材和管道電閘等,一間是雜物房,所以每層能住人的只有八間,而且並沒有全部售賣或者租出去,所以搜查的速度很快,在挨家挨戶的詢問中的確收穫了不少信息,可惜除了好事民眾胡扯的一些八卦外,對案件有用的信息是少之又少。

 1707,也就是住在林子斌樓下的住戶說,從年初開始小兩口就經常吵架,有時候還會摔東西,可上去勸架,男主人又說沒怎麼,還怪他們多管閒事,所以久而久之就沒人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