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家
眾人回到局裡做筆錄,老吳還是頭一次審問自己人。
介於和李為的交情,老吳這隻老狐狸圓滑地把差事交給了徒弟小王。
誰都知道歐陽是李為的人,所以誰都怕掌握不了尺度,萬一不小心得罪了這位脾氣不好的李隊長可夠喝一壺的……
見他們一個個都看著自己,李為抱著手靠在角落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好像他只是一個路人甲跟著眾人進來看熱鬧的:“都看著我幹什麼?我在這兒你們還不會做事了?平時該怎麼審就怎麼審,用不著給誰留面子。”
經過審問,打人的男生名叫李凡,同行的兩名女生一位是她的姐姐,一位是他的女朋友。
那倆女生不認識歐陽,自然也談不上什麼矛盾,她們之所以對歐陽痛下死手完全是為了李凡。
根據李凡的說辭,當時他和歐陽一起參加警察考試。
考試前歐陽的文具沒了,他還好心地借歐陽文具,可是沒想到歐陽狼心狗肺,在考試結束交卷的時候竟然當眾舉報他作弊!
小王:“那你作弊了嗎?”
李凡搖頭:“沒有。”
“那他為什麼舉報你作弊?”
李凡急道:“我怎麼知道他忽然發什麼瘋!我又沒惹他幹嘛誣陷我?估計是他沒考好,心態崩了,所以想拖我下水跟他同歸於盡。”
姐姐和女朋友也堅定不移地幫李凡作證,擔保李凡絕對不是會考試作弊、投機取巧搞小聰明的人。
小王提醒:“熟人作證不算數。”
李凡:“那你不信的話可以去調取考試現場的監控錄像,也可以去找監考員瞭解情況,看看我到底有沒有作弊?有沒有被處置?我要是作弊的話早就被取消考試資格了!再說警察考試那麼嚴格怎麼可能有人作得了弊?他是在藐視警察考試的秩序和權威!”
“況且我還是警察學院的正規考生,根正苗紅,我的價值觀和正義感以及我所接受的教育都不允許我做這樣的事情!他只是一個社會閒雜人等,我比他更熟知、更遵守、更要看重考試秩序,他作弊我都不可能作弊!”
老吳敲了敲桌子:“你說你自己的就行了,可不能人身攻擊別人。”
李凡蔑笑:“警察前輩,我知道他是你們公安局裡的輔警,有背景有關係,你們護短偏心著他。但總不能因為他跟你們熟就不分青紅皂白放任著他誣陷我吧?而我就因為跟你們不熟就連替自己辯解的機會都沒有?”
老吳:“我說肩膀頭子你說胯骨軸子,說正事就說正事,別跟我東拉西扯的,我不吃這一套!你作不作弊你自己知道,監管部門也會調查清楚的,跟我們沒關係。我們要處理的問題是你當街聚眾毆打別人。”
一名女生搶話為李凡開脫:“但我們是有正當原因的!情有可原!”
小王:“毆打別人不存在正當原因,正當防衛也只存在於他對你的生命財產安全確實造成威脅的時候。可事實上,我們同事制止你們的時候你們非但不聽勸,反而暴力抗拒甚至口出狂言。我們趕到的時候你們也拒不配合,甚至就把傷員放在地上任死任活看都不看一眼就想走。你們的種種行為完全可以構成故意傷害罪,而故意傷害他人後放任不管致人死亡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以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