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求仙(第2頁)
不過,羅星也不在乎那點錢,夠路上的盤纏就行,所以,價格低一點也接了。
結果,第一個接到的護鏢就是押送一個犯人。
準確的說,是一個私奔後殺人的死囚。
大致的案情是,這個男子帶著同鄉青梅竹馬的女子私奔到了兩縣交界處的某個山村,本來想著躲起來過日子,都已經過了好幾年日子,後來發現女子不能生育,外加生活拮据,生活中起了爭執,男子一怒之下殺了女子,被村中人告發,抓到縣府。
這事原本應該是官差的事情,實際上縣令已經判了,只不過,執行有些特殊——鄉里人知曉此事,當事人家族集體發來簽字請願書,懇求縣令將犯人發歸家鄉宗族處置。
按說人命官司,直接問斬即可,但鄉里人以宗族規矩外加苦主女子家族的懇求為由,縣令也就照顧鄉民“樸素的要求”,準備讓鄉里人自己處置,反正按照朝廷法律,這男子必死無疑,到了鄉里,無非是就是死得更慘一點……
不過,按道理,應該是派兩個官差押送回鄉,鄉里還得負責派人來接,來回的差旅也要由宗族報銷,偏偏那邊的苦主家裡老人太過氣憤,突發急病,連夜病逝,鄉里忙著辦喪事,人也來不了,官差也嫌差事晦氣,乾脆就準備找個鏢師護送,一般的鏢師還真看不上這一趟,好在羅星覺不嫌棄,就接了。
官差那邊也怕出了疏漏,還登記了羅星的籍貫出身,得知他在龍澤縣還當過兵,倒也放心了不少。
於是乎,羅星就帶著一個身上戴枷,腳上戴鏈,面如死灰的青年男子上路了。
青年男子似乎已經接受了自己的命運,沒有一絲一毫的反抗,按照官差的說法,是殺完人就傻了,也沒跑。
羅星心中想到的卻是,這男子想來是後悔的,不然,跑掉了說不定也能活,畢竟這個年代,還是有很多破不了的案子……
當然,這種悲劇,別說是古代的農耕社會,就是自己穿越前的時代,也偶有發生,不過都是羅星小時候聽說了,長大以後就很少見到所謂的私奔了——科技進步,司法的進步是一方面,人心的變化也是一方面。
羅星自己有帶隊護送的經驗,卻沒有單獨押送的經驗,也不知道怎麼跟這個即將被家族私刑打殺的青年交流。
目的地其實也不算遠,滿打滿算就是一百公里不到,但也足足走了一個多星期——當然,這邊沒有星期的說法,比一個月更小的計時單位就是半月,然後是天,不過,也有些時候管十天叫一旬,一個月也就分上中下三旬。
青年一路上都很“老實”,反倒是羅星自己多少有些“活潑好動”,一會兒扔個石子打死一隻野兔加餐,一會兒爬上路邊的大樹,掏來幾個鳥蛋——羅星還好心地給留了一兩個,免得那不知名的鳥兒絕了後……
有時候,羅星也會突然一個加速,以一個驚人的速度跑出半里地去,然後又飛奔回來。
剛開始,青年似乎有那麼一點驚訝,但沒過兩天,就習慣了羅星的動作。
在他看來,這個接了官差的活把自己送回去的鏢師,不過是在向他示威——別想跑,不管你跑多快,本鏢師都能輕鬆把你追回來,就算腿腳來不及,手上扔個石子兒都能要你的命。
不過他已經心如死灰,大概也沒有那些心思了。
至於羅星,其實也沒別的意思……他就想著,這人回到鄉里反正也是必死無疑,看到自己練習武藝,也沒機會亂說,再者,這人也未必看得懂自己在練習內力的使用方式。
因為青年走不快,每天倒也能按時走到有村落的地方,找個安身之處,也不用露宿荒野。
羅星已經習慣用打坐代替睡眠,半夜就坐在那裡盤膝而坐,但又不敢完全沉浸在其中,還得分出一絲精力,免得讓青年跑掉,或者是偷襲自己,修行效率下降了一些,不過,這段日子以來,細如髮絲的內力已經肉眼可見地變粗了一些,倒也算是小有收穫。
每天到飯點,羅星自然也要負責給青年維持的喝的,甚至偶爾還加點肉,省得他營養不良——平民吃肉還是比較困難的,青年本來也是一副營養不富裕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