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10章(第2頁)
自家三哥搶手,沈初寧還是知道的。
就前兩年,大多數人都因為她而對她三個哥哥的婚事也不看好的時候,沒人給她大哥、二哥提親。
但卻時不時的就有人上門給她三哥提親。
只不過她三哥都拒絕了而已。
現在她結婚了,在外人眼裡,沈家把她這塊燙手山芋給甩出來了,來家裡探口風,想給她三哥說親的人就更多了。
不過沈初寧覺得她三哥心裡大概率是裝著那個叫季千雪的女兵的。
所以村裡這些說親的,他全都是一口回絕。
“巧晴,你找我是有事兒?”
沈初寧問還在看著她三哥離開的方向目送著的陸巧晴問道。
陸巧晴一拍腦袋,趕緊從兜裡掏出一個罐頭來,“我給你送這個來的,我家裡給我寄的,你嚐嚐,可好吃了。”
沈初寧看扁扁的罐頭上寫著豆豉鯪魚,這種魚罐頭在他們這邊還真沒得賣。
她不客氣的收下了,“巧晴,謝謝了。”
“謝什麼。”陸巧晴道:“我不也吃了你的奶糖嗎?對了,我聽他們說,王雨檬是不是要被放回來了?”
說到這個,沈初寧就想到她二哥那副模樣,不由得有些頭疼。
她點了點頭,“嗯,應該明天就能回來了。”
“那你可得好好跟你二哥說說,別讓他又著了王雨檬的道。這次幸好是查清楚了,要是沒查清楚,事情還不知道怎樣呢!”
陸巧晴說道:“王雨檬也真是挺厲害的,我還以為她至少也要被送去農場勞改幾個月呢,沒想到只關了這麼幾天就又給放回來了。”
陸巧晴這話倒是提醒了沈初寧。
她二哥最後是被定了挖社會主義牆角的罪名的,回來以後不僅去大隊交了三塊八毛錢作為捕獵那兩隻兔子,一隻野雞的賠償,還交了足足十塊錢的罰款。
現在村裡人一年忙到頭,年底結算工分,頂多也就能拿個一百多塊錢。
這十塊錢已經相當於整整一個月的勞動收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