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子 作品

第15章 你和我爸才是同齡人(第3頁)

 這樣的人,眼光能差了。

 以張玉演員的視角,張紅能看上顧風,完全合理,要是沒看中,才是失了水準。

 兩人一邊鬥嘴,一邊等著外賣來。

 這是兩人在一起時,獨屬於他們的相處方式。

 張爸張媽叫兩人“歡喜冤家”。

 張玉問:“你昨晚說三天,難道你今天不用去公司,參加錄歌?”

 顧風搖了搖頭:“不用,今明兩天週末,不用去。我通知了歌手,讓他後天去公司錄歌,到時我再去公司就行。”

 其實錄歌,用不上顧風,交給趙光也可以。

 有王四喜在一旁協助,沒有顧風和有顧風,都無所謂。最後呈現的效果,斷然不會差。

 可終是通過自己手,拿出來的作品,顧風不放心假手他人,還是決定要親手參與。

 張玉喝了口顧風給泡的咖啡,眯起雙眼,“還是當歌手好,不像我們當演員,一進劇組,好幾月都出不來,甚至還要到處跑,太累。”

 對張玉的說法,許多演員都有,顧風不以為然。

 “歌手和演員這兩種職業,都有好的地方,也有不好的地方,你之所以羨慕,那是因為你是演員。”

 “其實在我看來,不論是演員,亦或是歌手,都累。你們進劇組拍戲,不殺青不能出來,一天天都要花劇組經費。歌手也一樣,每到宣傳期,或者說接了商演,同樣要到處跑。不是在趕行程,就是在趕行程的路上。哪有你說的那麼輕鬆。”

 娛樂圈收入高,是所有人認定的,單一個商演,少則幾十萬,多則百萬,別人幾年,甚至幾十年賺不來的錢,一場商演便輕鬆入賬。

 但內卷同樣是最嚴重的,名利動人心,只要進了圈,就已經身不由己,非顧風所願。

 顧風的成熟,讓張玉不禁搖頭說道:

 “我越來越發覺,你像我爸。要不是知道你和我同齡,我真會以為,你和我爸才是同齡人。”

 喜歡娛樂:從作曲人開始成為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