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公主(第2頁)

 公主家令聽著像是管家一類的,其實是一個正兒八經的從七品職官,幾乎和國子監主簿相當。可那士兵想也不想,斬釘截鐵拒絕了。

 他要建功立業,要入職行伍,做真正的將軍,等功成名就,再來提親。

 見他態度堅決,公主又是欣慰又是不捨。但她到底情感多佔幾分,捨不得情郎,也捨不得孩子,便用了一副緩兵之計:

 “既如此,那你就在都城做你那最末等的陪戎副尉吧!”

 她想著,等肚子裡的孩子生下,士兵說不定就換了主意,那時再求皇兄賜婚也不遲。

 於是主動承諾:“若是一年之內,你憑自己的能力,可以連升三級,我就求皇兄送你到元州。”

 當時元州大患,外敵猖獗,沒有幾年征戰,不會罷休。若是一心建功立業,那正是一個好地方。

 沒想到的是,士兵胸中有丘壑,數次立功,半年不到,已經憑自己的能力,升到了正八品的宣節校尉。

 待她十月懷胎,孩兒出生,那士兵已經是從六品的振威校尉了。

 公主終於明白,她的眼光極好,以為自己在那鶴亭縣的家禽中,看中了一隻白鶴,實際上他卻是一隻非要飛往廣闊天際的雄鷹。

 仙鶴擅隱忍,感情忠貞,至生至死,一夫一妻,可鷹卻兇猛好鬥…

 不,即是雄鷹又如何,她堂堂一國公主之尊,又有什麼人配不上的呢?

 你若無情我便休。

 安帝九年,公主二十歲,親自求的聖上,將那已是從六品的振威校尉送去元州,發誓二人嫁娶,再無干系。

 “鶴亭!”

 出發之前,士兵還想再見一面,公主斷然拒絕。

 那天以後,二人同時從鶴亭出發,一個自都城向西南去元州,一個自都城向東北再至鶴亭。

 公主將兒子寄養在一戶葛姓的農家,自己另招駙馬,回到都城。

 至於那士兵的兒子,自小有名士大儒教導,不過十來歲,便文武雙全。他自小便知自己身世,但母子未曾見過一面。

 直到安帝二十二年,四十七歲的安帝駕崩,葛伯陽才第一次去都城。屆時公主已經三十三歲,成親十多年,與駙馬另育了一子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