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男朋友’

 “啊?”

 薛知恩實話說:“你長得高,身材好,臉又漂亮,是我見過最好看的人,就算不染頭髮不打扮也很引人注目。”

 她越說齊宿的臉越紅,像被火舌燎過,又熱又燥,被帽衫壓在頰面的金色髮梢微微閃著光澤,映襯得皮膚白裡透粉。

 原,原來她是那麼看我的嗎?

 那、那為什麼以前她從來沒注意過我?

 我是最近才變好看的嗎?

 他一直都長這樣啊!

 齊宿想問,又問不出口,只能抱著這份越級的心動暗自品味。

 薛知恩沒有胡說,也沒有故意哄他開心的意思,她只是誠實。

 齊宿確實是她見過最好看的,但她這種冷心冷情的人對他的臉其實沒有太大感覺,只是他的笑容太過於耀眼溫暖,有時候會迷了她的眼。

 混混標配的抽菸喝酒染頭打釘,前兩者簡單,後兩者都有了,那現在就剩刺青了。

 這小地方的刺青店緊挨著娛樂城,老闆跟邵揚是熟人,自然也認識齊宿,看到他這架勢同樣差點沒把眼睛閃瞎。

 這誰啊?

 市政府張貼的三好青年、見義勇為英雄——齊宿???

 既然都當黃毛混混了,機會難得,當然是往張揚了紋。

 齊宿跟老闆說:他要整那種最炸裂最鮮豔的花臂。

 老闆表情一言難盡。

 他瞟了眼沙發上翻著另一本圖冊的女生,滿帶疑惑地壓低聲音吼。

 “你怎麼回事啊?真紋這個不怕你爸媽打死你?”

 齊家父母是退休幹部,對這些東西肯定很反對!

 齊宿不在意地擺擺手:“不會,我爸媽很尊重我,還有我都多大了怎麼可能這點決定都做不了。”

 “咱們市裡的文化院不是請你去掛個閒職顧問嗎?你這麼顯眼的紋身咔一上去,還能去嗎?”

 “我本來也沒打算去。”

 “好歹也是份保障……”

 “這生意你還做不做?”

 齊宿對體制內安穩無趣的生活完全不感冒,他喜歡自由自在,不然也不會走藝術這條路。

 “我真是搞不懂你這人……”

 “對了,”齊宿忽然說,“你這兒能不能教人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