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達 作品

第6章 婆惜母子死裡逃生(第3頁)

 此時天色已亮,張文遠對姑姑說:“姑姑,我陪乾媽去縣衙報案,婆惜和孩子就勞煩你照看著吧,最好別讓任何外人見到,行嗎?”

 姑姑說:“文遠,你放心去吧,她娘倆交給我就是了。”

 因有張文遠帶著,閻婆來到縣衙,得以直接見到縣令。閻婆按張文遠教給她的,大呼小叫,淚雨滂沱:“縣大老爺可要為貧婦作主啊,宋江那天殺的,殺了我女兒,還放火燒了我女兒的屍首和房子,作孽啊!”

 張文元對縣令說:“小可是因為有個案子急於向宋押司彙報,我知道宋押司晚上住在她們家,所以一大早就去找他,可一到那裡就看到房子被燒,還有餘火;又看到這閻婆在那裡哭喊,為保護現場,我沒敢進去,就帶她直接來到縣衙報案。”

 縣令又向閻婆問了其它的情況,然後,就派都頭朱仝帶人趕到閻婆家,現場調查取證。現場房子早已經被火燒的面目全非,只見到幾個人在那裡看熱鬧。朱仝帶著人,在二樓房間裡找到一具被燒得全身焦黑的屍首,只能從器官上辨識出是女性,其它沒有任何有價值的證據性東西。朱仝只好就此回縣衙向縣令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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