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大難不死 背井離鄉(第2頁)
“那你想咋個辦法?”婆惜大瞪著兩眼,十分期待且不安地問道。
“你要想平安地過下去,唯一的辦法,就是離開他,你們母子必須分開,並且離得越遠越好。雖然這樣對你來說有點殘酷,可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現在解決,比等他大了再解決要容易得多。這種事越拖越難辦,越拖越危險。你要想保命,要想長久的幸福生活,你就必須痛下決心與他分開。”
張文遠義正辭嚴,完全站在婆惜的角度說話,這令婆惜既覺得無話可說,又更加感激張文遠。可孩子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每當她給他餵奶,或抱著他拍打著他,仔細地端詳他的時候,就覺得那眉眼那嘴巴,都不像那個天殺的宋江,都像自己。孩子的出生,本就夠慘的;可現在還不滿三個月就要母子分離,讓她如何能捨得!可想想文遠說的話,想想自己的未來,又不能不捨棄。於是,只好說道:“你可以不帶他,可無論如何你不能害他性命。你若害他性命,那你還是先殺了我吧。”
“不不不,我從來沒想過要害他性命。我想這樣辦......”張文遠把自己的想法講給婆惜聽。
“哦,這樣倒還行。不過,得你去跟我娘說。”聽罷張文遠的一番話,婆惜看了看門外正在洗孩子衣服的閻婆說。
於是,張文遠便讓婆惜抱著孩子出去玩,自己拉了個板凳坐在閻婆跟前,說:“乾孃,昨天我去城裡買布,看到城牆上還貼著通緝宋江的告示。我這才發現,這個地方離鄆城太近了,咱得離開這裡,搬到一個更遠更偏更安全的地方去才行。要不,萬一哪天有認得婆惜的人碰到了,那可就是大麻煩。你可知,婆惜以前在東京、鄆城、陽穀彈琴唱曲,認得她的人何止千萬?只要有人認出她,官府把咱抓去,就得問:那燒煳了的屍體是誰?咱就是當然的殺人犯;婆惜明明活著,咱謊稱死了,這就是欺騙官府、欺騙朝廷,訛詐錢財,就犯了欺詐罪;你看,到那時候,我和婆惜是主犯,你就是從犯,按國家法律,我和婆惜都該處死,你也得坐大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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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婆聽張文遠說著,正在洗孩子衣服的手早已停下,驚得半張著嘴:“哎喲俺娘哎,這、這該咋辦?咋辦?”
“辦法嘛,倒也不是沒有。”張文遠擺出一副深沉樣子,故作高深地停下不說,只盯著閻婆的臉。
“哎喲,別管什麼法子,只要保住你倆的命,只要我老婆子不用坐牢,都聽你的。要不然,這孩子不也就沒了依靠,死路一條了?如今你就是俺娘仨的依靠,你說咋辦,都依你就是。”
“我跟婆惜商量過了,我和婆惜必須到更遠更偏僻的地方,到一個真正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就永遠不會有人認出婆惜來。只是,你和這孩子就不能一起去了。”
“為啥?不能一起去,一個老婆子帶著一個吃奶的孩子,讓俺們咋活哩?”閻婆一臉苦相一臉不悅地問道。
“哎呀,乾孃,彆著急嘛,你先聽我說。你想啊,這宋江至今不知死活。萬一他還活著,他在江湖上那麼多朋友哥們,又有那麼多認得婆惜的人;這些年你娘倆相依為命一直在一起,認識你的人還能少了?就算沒人認出婆惜,可要是有人認出了你呢?順藤摸瓜不也就找到我們了?那時要是再讓宋江的人發現咱還帶著他的兒子,咱可就罪加一等。就算官府不抓咱,宋江那些人能饒得了咱?何況,只要官府發現了婆惜,豈能不抓她?所以呀,咱要想保平安,最好的辦法,就是分開。你帶這孩子留在當地。我到城裡找個既僻靜安全、生活又方便的地方給你買套房子,你帶這孩子住那裡;我帶婆惜去一個更偏僻更安全的地方,但也不會非常遠。不過,不管我們到了什麼地方,你只要在這裡不動,我們會來看你的。等真正安全了,咱還可以互通聯繫,不管任何時候,只要你這裡有事需要我們,我們就會趕過來的。你看,這樣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