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映鴻 作品

第214章 什麼事不足,敗事有餘(第2頁)

 “就是,還沒看見哪家這麼噁心的,你們也實在是太欺負人了!” 

 “洛歡兒,就是你是不是?是你搞的鬼是不是?”楊母指著洛歡兒,突然揚聲道,“當初就是你設計讓我和大郎跟楊秀秀斷絕關係,從今以後跟李家再無瓜葛,是不是你? 

 我就說怎麼好端端的,你拿出借條來找李家要賬,當時要不是你逼著我們還錢,我們又怎麼可能跟李家斷絕關係呢?這李昌黎可是我的親外孫!” 

 洛歡兒笑了笑,起身緩緩的走到楊母和楊大郎的身邊:“你們覺得是我設計你們了,可有什麼證據嗎?若是沒有證據,你們如此說話,我可就要告你們是誹謗了,誣陷之罪也會坐牢的喲!” 

 “你、你……”楊母氣結,她好半晌這才突然看向楊秀秀:“楊秀秀呀楊秀秀!我十月懷胎生下你,把你養這麼大!你說說我哪一點虧了你了? 

 要不是我,你怎麼嫁到李家?要不是我,你能活到今日嗎? 

 早知如此,我當初就應該在你從孃胎出來的時候就把你掐死。 

 楊秀秀!你是不是真的楊家斷絕關係?我今兒個就好好的問問你,你是不是母親不認了,哥哥也不認了?” 

 楊秀秀:“……” 

 她也知道,自己此刻誰都不認的話,會對自己的兒子有什麼影響,大家都會說,探花郎母親是一個六親不認的人,那探花郎也是一個六親不認的人! 

 楊氏的手,微微攥緊了幾分。 

 此刻自己認下這楊家也不對,不認這楊家還不對。 

 “我倒覺得,你們楊家一家人劣跡斑斑,不配做探花郎的家人,我覺得你們還是不要再打著探花郎親戚的稱號了!昌黎不認你們也是應該的,也算是為你們好。” 

 李昌黎聽見洛歡兒這樣說,抬起頭看向楊家的母子二人。 

 “你們趁我不在,欺負我爹孃、過來勒索錢財的時候,怎麼沒說你們是楊家人?怎麼沒說你們做的是如何的六親不認?如今我雖然是探花,可是非曲直我是不怕的!你們若喜歡去鬧,那便去鬧。 

 不過,你們若是辱我名聲,那我便會去聖上面前告你們的御狀,請聖上定奪該如何處置你們這樣子的刁民!到時候就別怪我們所謂的是僅存的那一點點血脈親情也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