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卿晴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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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是你轉賣的?”那一位穿官衣的大人跟樊婆子問道。
“大人,沒錯,就是這一位女郎。她就是您要尋的二囡囡。”樊婆子一下子跪地上,忙回話道。
“這是本官的故舊之女。本官要贖人。”這一位大人對老鴇說道。
“瞧大人說的,您開口,小的哪敢不應。”老鴇回道。
老鴇的姿態別看擺的特低。可開口要銀子時,老鴇還是一張嘴,就是咬一口狠的。
“三十兩。”老鴇說道。
“當初二囡囡被賣,咱家只賣了三兩五錢。”伯伯在旁邊嚷嚷。
“你家女郎在這處吃喝,還學著本事。這樓裡開張做買賣,人情往來,上下打點。哪處不是靡費。三十兩也就是大人您張口。換著尋常人,不落百來兩的銀錢,樓裡哪能放走人。”老鴇擺出姿態來。
老鴇敢要銀錢,敢咬一口。或者說這伎樓能開起來。這背後豈能沒能人,豈能沒靠山後臺?
哪能啊。沒後臺,早讓人給拆了。
“好,就三十兩,身契拿來。”贖人的大人說道。
有人交銀子,老鴇當然樂意放人。一個買來的丫頭,一轉手掙了好幾倍的利潤。
這般大的好處,老鴇樂著。反正賣掉這一個丫頭,憑著掙來的錢又夠買好幾個二囡囡這樣的小丫頭。
對於老鴇而言,她做生意怎麼都是掙,還是大掙。不可能虧的。
二囡囡從伎樓被領走。大人領了二囡囡回一趟曾經的家。讓二囡囡給親爹磕頭燒紙錢,爾後,二囡囡被領走了。
至於親人們的唸叨,二囡囡全沒有記住。或許是親情親人,在二囡囡的心底已經變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