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凌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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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很快到了週五,江母來找江明月,餘春花和江大山的婚宴要在週日辦。江二嬸嬸跟江母說了,即便之前鬧得不是很愉快,江二嬸嬸還是說讓江母和江明月去吃酒,讓江母到時候幫幫忙。
江二嬸嬸還想著江母到時候給江大山包一個大紅包,她當然要請江母。大家都住在一個院子裡的,不叫也不行,會被人說的。江二嬸嬸自然不可能親自來請江明月,她是讓江母轉告江明月。
“這麼快就領證結婚了?”江明月疑惑,“之前不是說女方反悔了嗎?”
“換了一家。”江母道,“這一家人跟徐家人是住在一個大院的,女的剛剛從鄉下回來。”
“是個女知青?”江明月問。
“對,是個女知青。”江母道。
“都問清楚情況了嗎?這麼快就領證結婚?”江明月又問。
“不清楚。”江母回答。
“不過也不用我們去操心那些事情,那是江家的事情。”江明月道。
江母嘆了一聲氣,一副無奈的樣子。
“怎麼了?不高興?”江明月問。
“你二嬸先前還跪在我面前,要讓我把房子讓出來給大山住,我沒有同意。”江母道,“說是我住他們家老大住的那一間屋子,我現在住的這一間帶客廳的給大山住,方便大山說親。”
“是不該同意。”江明月不意外,江二嬸嬸以前就下跪得到好處過。
既然跪一跪能得到好處,那就跪一跪吧,反正跪一下又沒有什麼,還能道德綁架一下江母。
江明月不喜歡江二嬸嬸,江二嬸嬸那些人總喜歡說所謂的江家,一副江明月是抱養來的,江明月不是真正的江家人。有幾次,江家那些人湊在一起的時候,江大姑姑的孩子們都能分到糖果,江明月分不到糖果,那些人還在那邊開玩笑說讓江明月去她舅舅家拿糖果,說江明月的舅舅是她的親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