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凌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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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明月訂婚的時候,石大舅母還給江明月一些錢。錢的數額不算多,江明月也不能說石大舅母完全不關心自己。

 “這邊拿去,不用買那麼多。”江母道,“你的工資能有多少呢?”

 “我這邊有錢。”季澤成道,“您不用擔心明月的工資不夠買這些東西。”

 “我原先還打算給您買一件衣服的。”江明月道,“今年,手裡有點緊張,就沒有買了。”

 江老爺子今年才剛剛去世,江母要是穿得太好,江家人又要說。到時候,江母又捨不得穿新衣服,而是把新衣服壓箱底,那不就等於江明月白白買了那些東西了嗎?

 那可不行,有的東西放久了,就不值那些錢。

 江明月還是希望江母能直接穿上自己買的衣服,“等明年,明年給您買。”

 “你給你自己買就行,哪裡用得著給我買。”江母道,“你們一會兒在這邊吃完飯回去。”

 “不了。”江明月拒絕,“回去收拾一下東西,再給大舅舅那邊送去,您也能安心一點。”

 別人的情況沒有江明月這麼複雜,江明月要給江母這邊送東西,還得給她大舅舅那邊送。幾個舅舅呢,江明月不能說是送給大舅舅,得說送給外公。

 江母見江明月跟季澤成那麼快離開,心下不得勁兒。

 “他們沒有在這邊吃飯嗎?這麼快就走?”江二嬸嬸見到江明月和季澤成走了,這才走出來,走到江母的身邊,“別是嫌棄這邊小,不願意在這邊多待?”

 “不是,他們有其他事情。”江母道。

 “明月在這邊都住了那麼多年,怎麼,現在不習慣了嗎?”江二嬸嬸故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