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凌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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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過去的時候,還吵起來了。”石建軍道,“江家那邊非得說房子原本是他們家的,說姑姑是江家的兒媳婦,她就應該把房子給江家的人,還說讓姑姑挑選一個繼承人。”
石建軍站在那邊,他聽不下去。那些人沒有把江明月放在眼裡,好在江明月跟江母解除領養關係了,否則,江明月現在也得被他們糾纏。
“爸媽的意思是讓你這一陣子都別過去。”石建軍道,“還沒有生下孩子之前,都別過去。逢年過節要送禮,送月餅,送年禮,讓其他人把東西送過去,你自己就不要過去了。那些人興許還想著你是不是要去爭房子。”
“我不爭。”江明月道,“我不是姑姑的女兒了,輪不到我繼承她的房子。我跟江家那邊的人鬧得那麼僵,姑姑一直都很不高興,她也不大可能把房子給我。她現在不肯立字據,是因為她自己要住在裡面。”
江明月可不覺得江母是為了自己,不可能的,江母是為了她自己。
房子,是江母待在那邊的根本,要是江母立了字據,別人逼她離開。到時候,江母是走還是不走呢?
這個字據,別人還能在裡面寫他們給江母錢了,各種的,那都是坑。
江明月想江母必定也是想到了這一點,江母才不願意立字據。
“那是她跟姑父住的房子。”江明月道,“她不可能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