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凌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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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在的時候,您出錢了。辦喪事的時候,他們嘴裡說著不讓你祭拜,不還是讓您出錢了嗎?”餘春花道,“左右鄰居都知道。這些年來,您為他們江家付出夠多的了,把養女都給弄沒了,你對他們還不夠好的嗎?”
“……”江母嘆氣。
縱然江母做得再好都沒有用,只要她做錯一件事情,那些人就會說她。江母不覺得自己有錯,可江老夫人沒了,別人就是會說她心狠,說她無情。
“其實,要是可以,您直接把這邊的房子賣了,去別處買房子。”餘春花道,“不用跟那些人接觸,多好。老爺子老太太都沒有了,他們總不好意思再逼著您出錢。您現在還有工作,多給自己攢攢養老錢。”
餘春花夫妻沒有打算買江母的房子,江大海夫妻還住在那邊呢。要是他們夫妻買這個房子,太不划算,江大海夫妻必定不願意搬開。哪怕是說讓江大海跟餘春花夫妻調換房間,江大海夫妻都不可能願意的,除非家裡現在有的那幾間房間都給江大海夫妻。
這可不行,這不就等於餘春花夫妻去壓迫江母了麼。何況,江母還是想要住在這邊。
因此,只要餘春花還是江家的兒媳婦,她就不能去買江母的房子。
“沒想著賣。”江母道。
“就算您現在想賣,也不好賣。”餘春花道,“您跟我婆婆他們有矛盾,大哥大嫂還住在旁邊,他們要是不想搬走,您怎麼賣房子?買家也會打聽的,他們知道有問題,也會退縮。這南城又不是隻有您這邊的房子是房子,別處也有房子,他們完全可以去別處買房子。”
要餘春花說,老爺子老太太沒有了,江家那邊沒有江父的直系親屬,兄弟姐妹,那都算是旁支了,那些人總不能跑去相關單位說江母欺負烈士的兄弟姐妹。江母可是江父的妻子,為了江父守寡那麼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