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凌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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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目的很明白,他們就是要讓江母搬出去的,嘴巴上說立字據,其實就是立了字據後一段時間就逼著江母搬出去,一步步緊逼。餘春花想江母應該也明白了江家人的意思,江母才不打算立字據,只願意做口頭約定。
過了一會兒,餘春花回去休息,她躺在床鋪上蓋著被子,小聲地對江大山道,“大伯母就是想不開,老太太老爺子都沒了,她男人也沒了,她還想那些事情做什麼?”
“你過去,不怕媽說嗎?”江大山問。
“怕什麼,我過去又不是給大伯母好處的,是過去佔便宜的。”餘春花道,“說實在話,大哥大嫂心裡就是想著那邊的房子。大伯母好心借房子給他們住,他們倒是惦記上人家的房子了。你們江家人全是一些忘恩負義之徒,吸血蟲。”
“我可沒有想要那邊的房子。”江大山連忙道。
“那還不是因為我跟你說的那些話嗎?”餘春花道,“做人不能太喪良心,不是我們的東西,我們不能去要。我們得給我們的孩子做好榜樣,在這邊生活,我都擔心,你爸媽他們哪天把孩子帶壞了,怕孩子哪天去別人家裡搶東西。”
“不可能的,我們的孩子不可能去搶東西。”江大山道。
“我的工作原本就是臨時工。”餘春花道,“我不打算做了,打算回來給人做衣服。我的手藝還可以,又學新花樣,好些人都愛找我做衣服。我要是做衣服的話,還能多帶帶孩子。”
臨時工的工資不高,餘春花知道自己不一定就能轉正,倒不如去給人做衣服。
“我們租個門店,不用太大的地方。”餘春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