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凌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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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明月聽到江母的遺言,嘴角微扯。

 江家人不滿,不是說好江母要把房子留給江家的嗎?怎麼江母不把房子留給江家了?

 “不可能,這不可能!”江大海夫妻不滿意,“我們都在這邊住了那麼久,這房子應該是我們的。”

 江大堂嫂站在那邊說這些話,還非得要律師去更改江母的遺產分配。

 “這個遺囑是經過公證的。”律師道,“法律認可的,國家認可的。石女士沒有兒女,她的父親也於前年去世。她的財產,要分配的話,也該是給跟她有血緣關係的親戚。若是沒有給有血緣關係的親戚,又沒有遺囑,這些財產都歸國家所有。”

 律師不可能去改變江母的遺產分配,兩個滷味店的生意非常好,捐贈給國家,旁人都不能說不行。江母還買了其他房子,其他房子也是歸國家所有。

 江明月和石家人都沒有得到更多的東西,江家人也不能說江明月和石家人操控了江母去立下這樣的遺囑,畢竟餘春花得到了最多的錢。

 餘春花沒有想到江母竟然會分錢給她,她頂多就是讓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別去逼迫江母,沒有想著非得讓江母分錢給他們。餘江大姑姑和江二姑姑都是出嫁之人,江母跟她們沒有血緣關係,她們本身沒有資格去分江母的東西。江三叔叔覺得自家虧了,他倒是想去爭,怎麼爭,讓國家把那些錢給他們嗎?

 不可能的!

 那些東西都成為了國家的財產,而不是個人的私產。

 “我們走。”江明月對季澤成道,她還以為江母在遺囑上要多分錢給她還是幹嘛,萬萬沒有想到江母是要把江明月給出來的錢再給江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