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哞哞 作品

第208章 漩渦中心(第2頁)

 眾人一起等著阮以安的回答。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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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心悠和宋老師一起送姐弟倆下樓。

 樓下的大門剛打開,烏泱泱的一群人圍了上來。

 “吃好啦?”刺青男叼著根牙籤走上前,手上拿著把塑料椅子。

 他在椅子上坐下,繼續說,“我們也吃好了,接著聊聊上午的事吧。”

 對上刺青男挑事的眼神,宋老師示意阮心悠打電話。

 看見揹著包的阮以安,刺青男指了指,“這位就是我們的新狀元吧。”

 阮心悠站在阮以安身前,擋住刺青男的目光,奈何阮以安個子比她高出不少,刺青男依然能看見。

 “長得倒是一表人才的。”刺青男拿出手機,對著阮以安拍了張照片。

 拍完後端詳著照片說,“有照片我們就不會弄錯了。”

 “這位兄弟,這是什麼意思?”問話的人是宋老師。

 “沒什麼意思。”刺青男說,“這安城街上的路也不太平,難免磕了絆了的,這也是很正常的。”

 看著宋老師漲紅的臉,他慢悠悠說:“您說是吧?宋老師。”

 宋老師的臉由紅唰地一下白了。

 “這些人已經把我們家的情況都瞭解清楚了。”他小聲對阮心悠說。

 “我打過電話了,警察快來了。”阮心悠回應。

 顯然這話刺青男也聽見了。

 “警察沒用。”他揮了揮手,“警察不可能時時刻刻守在你這裡,但我們都很空,幫你們看著家守個大門倒是一直都空的。”

 “你這是威脅我們嗎?”阮心悠抬高聲音。

 “是!”刺青男氣焰囂張,“威脅人不犯法吧?”

 阮心悠沉默了,示意孩子們先回樓上。

 文竹撥開阮心悠護著自己的手,走上前,睨了刺青男一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