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28(第2頁)

 “交待給誰啊?你,還是他?”

 二十九歲的沈瓊可以將森然冷笑偽裝成笑顏如花,他又朝著鍾雲亭的方向一歪腦袋,醉意朦朧的眼眸裡充滿了真心實意的困惑。

 “無論是我,還是她,都會比你做得好。”

 鍾雲亭沒有鄒紅旁敲側擊的耐心,神色陰沈的小少爺努力按耐著耍手走人的衝動,惡狠狠地從後槽牙裡把話擠出來。

 “——噗”

 也許是人長得太漂亮會影響凶神惡煞時的威懾力,沈瓊沒忍住,直接笑出了聲,沒來得及吞嚥的金湯力在空氣中劃過恰到好處的拋物線,正正好好落在小少爺微微鼓起的腮幫子上,分毫不差。

 “沈瓊——”

 “你們兩個,一個江牧之三七沒過就甩手走人,一個拿家裡當靠山,頭一回脫了紙尿褲自己走路,老子二十二歲接江牧之的爛攤子撐到今天,你倆誰都沒資格在我面前放屁。”

 沈瓊身上是有匪氣的。

 他身上的匪氣一度比江牧之還要重。

 他剛跟江牧之的那一年,別人眼熱江牧之的地盤,三番五次找茬挑事,江牧之修身養性沒計較,最後被人蹬鼻子上臉在車裡動了手腳,差點因為剎車失靈丟了命。

 撞到消防栓才停下的轎車基本報廢,江牧之福大命大,除了閃著腰之外沒別的毛病,他前腳出急診室,沈瓊後腳拎著菜刀給他尋仇,阿海跪去地上拽他腿都沒攔住。

 沈瓊和江牧之不一樣,江牧之生在狼群,雖然不算什麼道上世家,但也有幾個教他做人做事的叔伯,所以一出來就是得心應手,沒吃過大虧。

 而沈瓊生在街頭,他的母親和江馳生母一樣,皮肉生意,一夜風流,他倖存於女人的一時悲憫裡,奔走在吃人血骨的銷金窟,他沒有庇佑,沒有靠山,賺一天錢吃一天飯,生死靠自己,富貴也靠自己。

 江馳打架那天晚上,他去拜訪二世祖的父親,登門請罪,順便在腰上綁了雷管。

 他是喪家之犬,江牧之已經死了,這個世界上沒有他不敢舍的東西,他不惜命,更不怕拼命,而且,他也一定能拖一個人和他一起死無葬身之地。